连续骗过超商及邮局 持变造发票领千元 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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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自由时报
〔记者李立法/屏东报导〕戴姓男子持变造过的千元中奖发票到超商兑换商品,超商店员
事后将中奖发票拿到邮局领奖,柜台人员也没发现异状,直到电脑判读才鉴定出造假,戴
男被依伪造文书及诈欺等罪起诉,但屏东地院法官认为,变造手法精细,一般人难以察觉
,应非持简单工具可完成,检方未查扣相关变造工具,无法证明发票是戴男所变造,判他
无罪。
戴男2017年初凌晨时段与皮姓友人持中奖发票到超商兑换1000元商品,潘姓店员事后持该
发票到邮局领奖金,数日后邮局指经电脑核对,确定中奖号码经过变造,超商须退还1000
元奖金,潘员不甘受骗报警。
兑领者辩称是捡来的
中奖人资料是皮男所留,皮男到案后,称兑换商品当天,戴男以未带证件为由,请他代填
个资,发票是戴男的,戴男则辩称发票是捡来的,发现中了1000元,才找皮男一起去超商
兑换商品,根本不知道发票被变造;检方不采信,依伪造文书及诈欺等罪起诉戴男。
屏东地院法官认为,连第一线的超商店员及邮局行员都无法当场辨识该发票真伪,变造手
法堪属精细,一般人难以察觉,应非个人持简单工具可完成,戴男辩词并非全无可采,检
方未查扣相关变造工具,也无法证明该发票为戴男所变造,难以认定戴男犯行,应予无罪
谕知,可上诉。
至于潘姓店员是否自认倒楣,自行吸收损失?据其他超商业者表示,除非是明显的店员个
人疏失造成营业损失,否则店家不太可能要求员工负责。
有律师认为,戴男是否有诈取财物的故意,尚有讨论空间,不过,戴男“不当得利”却是
事实,被害商家可提民事诉讼向戴男求偿。
点评:各用邮政内勤同仁要小心了,如果这背后有集团专门制造
假发票,那就要特别注意了。以免到时候被骗兑换出来的钱要自己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