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到柜台寄了大宗平信
想请邮务人员在大宗清单上盖邮戳以兹证明我们有把这些信件寄出却被拒绝
只愿意给交寄收据
不然就是要花二十元开平信交寄证明
但是说那个证明的效力跟收据是一样的
只显示交了几件 花多少钱 跟寄给谁没关系
(那花钱开的意义在...?)
其实这些信件平时也是外包给邮局印制寄出(平信)
因为要抽查才拿回来验 验完之后要再寄出
不是像信用卡重要到要本人领取 没收到都可以再印制的
但主管机关查核时会看有没有确实交寄
统一给邮局印制寄出时 平信也都可以有完整交寄名单与记录
可是自己去邮局寄时邮务人员却说违反规定
他们的戳只能盖挂号 如果我是寄挂号就可以盖
因为很少寄大宗平信所以也不晓得是不是真的
只是记得大宗平信之前交寄过一两次也有帮我在清单上盖邮戳(后来回公司有找到清单 确
实有帮我盖过)
然后这次他们就说这样是违反规定的 要我提供之前盖给我的清单 查证后要记违规
是有没有这么严重呢?
那为什么外包作业时却可以提供给我们?
然后平信交寄证明只有件数和计价而已到底有什么用处呢...?都无法知道寄去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