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iloveJJ (微笑炸裂)
2016-11-26 07:17:02最不想发生的事却还是发生了,多给客人钱,将近一万元,联络不到本人,只有
家用电话,打过去是对方爸爸接的,跟他讲了事情经过本以为是个明理人,不愿代我联络
他女儿就算了,竟然被回说那是我自己要多给他女儿钱的,我活该死好!!!!!还叫我别再
打去,他要报警!!!!(我才想报警啊!!)
明明是她自己不当得利,怎么会这么理直气状!做贼的喊捉贼!还有什么方法??我
整夜难眠......
作者:
h96xul4tk (goodthings)
2016-11-26 08:56:00举证或者是写报告、一年有三次机会,有请楼下专业同仁
作者: meimeibibi (HAHA) 2016-11-26 08:58:00
通常非本人接听,先不要将案情说出,一来有个资问题,二来对方听到转述反而先有警觉更会赖帐现在不必理会他爸,再打就对了,主要要问到事主何时在家,告诉他不还已违法,他报警更欢迎,大家把事讲清楚写报告只拿回7成,属下策,通常知道是谁的都要的回,我发生过好几次,有次还直接杀到对方家但要注意口气要客气,别激怒对方,毕竟我们有错在先,否则被反过来告给错钱还态度不佳也是吃不消
作者:
flood32 (你好宅宅)
2016-11-26 10:20:00法院见,让他知道邮局不是软柿子
作者:
qoomn 2016-11-26 10:23:00民法179条不当得利一定可以,千万不要吞下来,邮局往往都是这样,才导致现在年轻人做起来这么辛苦
作者:
rohaa (yuu)
2016-11-26 11:14:00如果我是客人会觉得很衰小还要跑一趟还要被威胁法院见尽量口气缓和点
作者:
klt63268 (hotdog)
2016-11-26 14:18:00本来就该还
印象中可以先圈存请问你有查到当事人的手机吗?若没有要不要试着查询代缴,或许有资料
作者:
rohaa (yuu)
2016-11-26 14:40:00所以才衰啊 又不是故意要多拿 缴个费跑好几次
所以只能将心比心,可由经办前往客人家中取回。或由客人来邮局归还,可送个小礼物答谢,抱歉让他多跑一趟。
作者:
Ipanema (blue)
2016-11-26 15:02:00所以菜鸟要学着自己处理这种事吗?要先请示中午管嘛遇到时@@*请示主管
作者:
chose (蝴蝶依旧狂恋着?)
2016-11-26 16:29:00那个本来就都经办在赔...上面会说谁知你认不认识对方
这种都经办赔…好的主管会跟你一起求客人,坏的主管会直接叫妳把11000拿出来…
作者:
flood32 (你好宅宅)
2016-11-26 20:04:00如果我是客人,多给钱的当下就会提醒柜台人员了,不会等到人家来讨才还
作者:
awoomei (没呀)
2016-11-26 21:19:00曾经有个阿嬷来换钱,同仁一时恍神多给好几仟,事后看监视器,阿嬷当时接钱时还愣了一下,显然是有发现,但最后还是拿走多给的钱…人性啊
作者:
kanna ( ̄︶ ̄)
2016-11-27 20:24:00下文最快要明天才知道吧… 这两天周休二日
听前辈说过申请公司补助会影响考绩 ,且留有纪录,除非不想做,要不然要不回来几乎都是认赔....
有同事申请过,也没有怎么样耶,现在也是做的好好的.....
我曾申请过,当年考绩一样甲等但找得到人何必申请,和缓请对方退还即可,为何要让他们不当得利,不还就报警,被客诉顶多写报告,什么都是假的,钱拿回来才是真的
作者:
jc10167 (jc10167)
2016-11-29 14:44:00圈存,已寄信给原po
作者:
ginwine (琴)
2016-11-30 05:44:00呛他快报警阿 吃人吃够够 大家法院见辣
作者: razor99 (张仪) 2016-12-02 11:45:00
台湾人为了钱没底线的 看开吧 他不会这么简单就还你的
作者: lunce929 (winner) 2016-12-09 00:03:00
举证 不还就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