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邮务] 新生儿的挂号信招领

楼主: holocaust (大叔好喜欢小妞~)   2016-08-27 09:24:23
说说我们遇到的情形
凶巴巴的女性住户 一来就凶巴巴 口气很差
说邮差没有喊挂号之类之类的 害他还要多跑这一趟领挂号信
她是帮她的女儿领的
当然我请她出示自己的证件 和她女儿的印章
她不悦的说 我没有我女儿的印章 我是她妈妈 我代签就行了啊
我说不行 只有招领单 只有你的身分证 没办法领别人的信
而且你的证件并不会写你女儿的名字......
她冷冷的说 我女儿刚上小学而已耶 是能有什么印章????
我............................无言
最后我还是请她再带来女儿的印章 我就给领.....
对不起..............我活到这岁数
透过这女的 才知道原来刻个印章 还要到达一定年龄才可以刻.....
我真是孤陋寡闻 在邮局上班 天天长新见识~
※ 引述《aracian (arabian-c)》之铭言:
: 我家小孩刚出生,
: 没有印章,没有身份证
: 请问如果要领取留局招领的挂号信,
: 要带什么证件
: 一定要有印章跟身份证吗?
作者: ringohejia   2016-08-27 09:59:00
当邮差才发现很多人觉得自己名字写在脸上
作者: KEINO (\(‵▽′)/)   2016-08-27 10:36:00
也有很多人觉得自己家的地址写在脸上
作者: walkahead (飞天小女警)   2016-08-27 10:42:00
很多人连证件都没带 就说我是本人 邮局开户会有资料啊
作者: pigmilky   2016-08-27 10:47:00
到底是谁养坏这些刁民的胃口的...我们同仁一直说社会变成这样台湾快毁灭了
作者: wind0083 (昨天)   2016-08-27 13:26:00
你的作法不对,你应该请她拿身分证+户口名簿后可以签名代领,你可以去问问法务。我上次才去户政事务所办件事情是帮无行为能力人办的,对方说要无行为能力人的印章才能办,我马上用手机翻出民法13条给后面的主管看,马上给我办好了,印章不是一切,那是旧时代的想法。
作者: akakapo (世事无常)   2016-08-27 14:56:00
回楼上,印章才能代表本人,是台湾金融界特有的想法啊
作者: ddity (ddity)   2016-08-27 15:39:00
那位妈妈只有妈妈的身分证
作者: l23l23 (喔)   2016-08-27 22:07:00
台湾什么都要看印章的想法 真的超级怪 印章店到处有阿
作者: Tigerchan   2016-08-27 22:08:00
其实重点应该放在对证件才对 而不是印章
作者: lunce929 (winner)   2016-08-27 23:13:00
特别法优于民法阿,别什么都拿民法出来讲
作者: chunlai (不要找我下棋 = =)   2016-08-28 11:58:00
这边讨论的是哪一种特别法?
作者: gladys1103 (gladys)   2016-08-28 12:54:00
在外面送信最常碰到要签名又不拿证件,拿证件又不给你抄前面几码,不然就是说要自己抄....最扯的是一堆人都说他没有印章,听他们在骗萧欸
作者: pfw   2016-08-28 13:20:00
邮局当然是邮政法阿
作者: yoyoping (逼逼)   2016-08-28 13:43:00
爱扯法律也不做功课...跟民法有何关西那是因为主管懒得跟奥客讲道理就像违规停车硬要扯警察执法过当 不符比例原则 不是你民法对 只是不想对牛谈琴 等等道理讲不赢就客诉态度差还民法第几条 翻到民法之前先把绪论看一下 特别法的概念
作者: iEisen (开心过好年)   2016-08-28 13:59:00
但是在法律上确实是签名比印章有"法律效力",实务上是如此遇到争议事件,是法官在裁定而不是邮局人员,告辞
作者: yoyoping (逼逼)   2016-08-28 14:02:00
w做法才错妈妈拿身分证加户口就自己签名领走了 那如果女儿已经成年 刚好跟妈妈是仇人 来问为什么可以给他领 叫你负责明明不是他的东西也没有自己委托 或同意你要怎么负责 给你翻民法印章就是同意授权别人领的证明啊 至于是不是他本人的印章 邮局不管 有印章就好 你用假的 你伪造文书 我方已负责善良管理人义务坚持要印章 不是认为印章比签名有效 而是一个授权同意代领人去领的凭证...没印章你好歹委托书啊…人家成年了怎办 婴儿就算了没有委托书没有他同意授权的印章 给你领 他本人来要 我们要怎么办 我们不是要刁难你们但你们真的会刁难到我们
作者: iEisen (开心过好年)   2016-08-28 14:08:00
就事论事吧:)妈妈帮新生儿代领,妈妈身分证+户口+妈妈签名是OK的
作者: yoyoping (逼逼)   2016-08-28 14:11:00
像,领钱一样 你拿别人印鉴章 印章正确 代表他授权给你那不是本人也可以领啊嗯嗯 如果无行为能力可以 但以上不行了 所以拜托有行为能力就照规定来
作者: alien200020 (叫我棕熊)   2016-08-28 17:15:00
我们这里一堆人代领不带收件人印章的,卢起来要人命QQ也只能看证件然后通融代领了。我还真没想过仇人的问题,果然太嫩了
作者: welf (豆干)   2016-08-28 23:03:00
楼上还没出事..."人"永远是最复杂的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作者: veronicca (wu)   2016-08-28 23:50:00
只单纯针对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来说 招领规则怎样都称不不上是法吧 所谓的法 好歹也要有法律授权订定的法规招领规则有何法律作为授权依据 他凭什么可以对抗民法再来谈真正的特别法 邮政四法里 如果我没记错 邮政法和储汇法都有规定限制及无行为能力人视为有行为能力人那为何开户时又回到民法普通法的规定 需要法代的同意这是我一直很不解的地方
作者: yoyoping (逼逼)   2016-09-02 23:43:00
因为招领规则是邮务营业规章而邮务营业规章164条一开始就说根据邮政法及邮件处理规则所订出的 所以有邮政法授权 邮政法在 邮政业务 上 优于民法因为邮件招领只按照民法规定会有我说的问题像是常年不往来还能领走他千万支票所以用特别法规定营业规则 至于你说的开户之类使用民法本来规定就很够了干嘛还要订特别法呢? 不是又回到民法的问题 是本来就照民法 但根据实际各机关情况设立特别法这不是很正常的事吗?
作者: veronicca (wu)   2016-09-03 09:33:00
回Y大 你只要告诉我邮政四法里 有哪一条授权中华邮政订定招领规则 如果没有 营业规章怎样都算不上特别法邮件处理规则 有邮政法48授权 交通部拟订 行政院核定算是广义性的法律 邮务营业规章只是中华邮政订定的内部作业规则 能算法吗 ?法规命令虽然是行政机关订定 但都还要送立法机关备查所以他可以称为广义的法律 营业规章 是中华邮政自己订定 完全没经过立法机关的同意 你觉得他能是法吗?
作者: yoyoping (逼逼)   2016-09-03 12:48:00
他是有经过授权的啊 所以他即使只是营业规章你也是要遵守的吧…你去银行餐厅都不看人家的规定吗...保险的子法 甚至最基本的人家公司经营业务你好歹遵守一下游戏规则 这样跟超商领包裹不给看证件不给领就打人一样啊就人家开业 真的有一本规则 就遵守不就好了 又不是没说招领单都有写啊 人家都说好规则几十年没变了 就照规则不就好鲁 待号还很多 快速窗口硬要自己国际大宗硬要排说没办法 牌子上规则都有写 不会要说民法没规定 你自己订规则没经过立法机关审核 我要告你拒收 我没有要扯法律 只是公司规定即使不是法律位阶 你进去还是该尊重一下吧… 没别的意思说真的规定都说好了 要是每天都有人想投机 在那边辉 真的很累开门做生意 还要立法客人才会鸟 代领不给印章 等下被本人骂 坚持要印章被呛没立法 同仁们赶快看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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