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进,
小弟阅览简章时看到第20页写道:
伍、测验日期、时间及应携带、缴交证件资料
>二、第二试(口试、体能测验)
>>(二)携带及缴交证件
>>>3.依简章所列各类科应具备之
(1)工作证明,包含下列两项(皆须具备):
A.劳工保险被保险人投保资料表(明细)
B.服务机构所开立之在职证明、离职证明等
(2)专业证照、驾照等证件资料影本
关于““依简章所列各类科应具备”之”这句话
连同底下的(1)、(2)项的意思,
实在是有点不好理解,
往简章前面的各类科甄选表格内容以及附注来看,
也没有对于各类科分别提到是否需要(1)工作证明及(2)专业证照。
一直到在这里才首次提及。
以专业职(二)内勤柜台业务而言,
是否需要劳保投保证明、服务机构在职证明或离职证明这些文件呢?
看到简章这里,
我想到的是:
笔试成绩到10/11才公布,
紧接着10/15~16就要面试,
简章提到限于10/14之前拿到者,
对于尚在职的人而言,
在有些公司申请劳保投保资料跟在职证明可能会有点敏感,
如果为了避免耳语太早传回到原单位,
而在笔试成绩公布之后才申请这些文件,,
原服务机构的人事单位办事速度也不见得那么快。
是否能请板上的先进解惑?
简章的内容就属这部分有些不知所云...
感谢再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