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引述《ringohejia ()》之铭言:
: : https://goo.gl/kWiK1V
: : 营业规章170条
: : 第一百七十 条 申请改投或改寄新地址之有效期间,自申请之日起以二个月为限。逾
: : 期仍照邮件封面所书地址投递。
: : 同一地址改投或改寄同一新地址者,其申请以一次为限。
不好意思,结果我不小心又看到邮政法一百七十六条
https://goo.gl/LV1xlm
“第一项申请挂号函件改投事项,不受第一百七十条有关时间及次数之限制。”
真心觉得这种规定真的搞死人,但又只能照做
不照做又被客诉
只能QQ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