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务] 包裹尺寸限制规定有更改吗?

楼主: arddy (dime vaquero!)   2016-04-11 08:36:07
家人做小生意很常利用邮局寄送大件包裹(长宽合计150公分左右),
之前寄送都没有问题。
最近这几次邮局员工跟家人说以后不会再收这种大型物品了,
而且好像是以长宽高合计150公分以上的物品为主…
这样一来对家人做的小生意会有很大的影响,
因为找过其他货运公司,不是不收我们这种画框类的物品,
就是运费动辄三百元以上,实在吃不消。
由于家人有些年纪,怕他可能理解错误,所以有先去邮局网站查询最新消息,
“自本(105)年5月2日起,调整国内包裹限重及尺寸限制规定,详情如下:
......(略)
三、为周延民众交寄服务,对于“内容物不可分装”者,
弹性放宽至每件限重30公斤、最大尺寸限制为任何一边不得大于150公分,
长度加长度以外之最大周围合计不得大于3公尺。”
再去查网站的包裹资费查询,还是能够试算,
并且也有看到以下说明:
“包裹尺寸(长+宽+高)逾150公分者,除以实际重量计费外,
另尺寸超过10公分加收10元(不满10公分按10公分计算)。”
所以想上来问问对邮局业务较熟悉的板友们
主要是想确认我们的大尺寸(长+宽+高超过150公分)商品还能不能去邮局交寄
不行的话就要赶快找替代方案了
先谢谢板友们!
楼主: arddy (dime vaquero!)   2016-04-11 08:47:00
每一件重量都不超过5公斤
作者: keddie (唸不完啦)   2016-04-11 09:10:00
如果单件画框(内容物)确实超过尺寸且不可分装,应该可以但如果是很多件包在一起才超过尺寸.应该就不行,要分开寄我的理解是这样..你可以再去常寄邮局确认一下
楼主: arddy (dime vaquero!)   2016-04-11 09:29:00
好,谢谢!因为是常寄邮局人员跟家人说以后不收这样的件,不知道换一间会不会愿意收
作者: lopipipi (Pipi)   2016-04-12 00:35:00
只要"单一"物件不可分割一样是可以寄的,不需要换一间。
作者: GF72489 (就差这么一点)   2016-04-14 07:10:00
只有限重调降为20kg,原po只是货物长度合计超过150cm,只要加收超材费就好了,其实对你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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