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陈姓邮局经理内举不避亲,提拔小舅子当代理经理,给太太和小舅子年终考绩打高
分,被监察院依违反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重罚二百卅四万元。他打行政诉讼抗罚辩称
,婚宴未邀小舅子参加,小舅子不知他是姊夫,但法院不采信,昨天判他败诉。本案可上
诉。
有人向监察院检举,去年退休的陈姓经理,二○一一年调升小舅子为专员,隔年八月又派
小舅子出任小邮局的代理经理;二○一二年二月,陈给同在邮局工作的太太和小舅子年终
考绩八十七分、八十五分。监察院调查后,以陈违反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四次,重罚
二百卅四万元。
陈姓经理提行政诉讼主张,他太太与小舅子闹翻,感情不睦,喜宴未邀小舅子参加,小舅
子不知道他是姊夫;核定小舅子代理小邮局经理只是临时性轮流代理,未违规定;太太和
小舅子年终考绩是由他人代理考核,再盖他的印章,他没有违法。他说,监察院约谈他的
笔录有误,要求法院勘验录音。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检视笔录,认定陈调升小舅子当专员和派任代理经理时,双方已经知道
彼此是姻亲;中华邮政公司政风人员作证,专员代理经理,可以取得代理经理的经历,有
利日后升迁。
法院指出,就算年终考绩不是陈亲核,由代理人员审核后再盖陈的印章,就表示他认可这
项评分。据此认定陈违反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昨天判决他败诉。
http://ppt.cc/9sf3
好亲戚不提拔一下行吗,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