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本组连署板专属板规

楼主: Iamaidiot (神经病)   2007-09-06 10:01:43
※ [本文转录自 PoliticLaw 看板]
作者: Iamaidiot (神经病) 看板: PoliticLaw
标题: [公告] 本组连署板专属板规
时间: Fri Aug 24 03:53:22 2007
1.本板只让使用者张贴发动连署的选举文或表达赞成(/反对)意见的回应文
除本公告外若有其他人发表这两种类别以外的文章,文章全部设成劣文外加水桶一周
请大家注意,所谓的检举文也算
2.请使用者在发表回应文时注意几件事情
a.回应文必须包含回应人ID,赞成或反对以及赞成或反对的原因,否则该票一律不算
b.请不要在赞成或反对的原因里贴上任何含有挑衅意味或违法文字的不当讯息
如果小组长认定使用者的发言不妥,此票作废,使用者可能水桶一周或劣文一篇
c.请各位不要编辑自己的回应文,否则此票一律不算
d.不要重复投票,否则劣文一篇
e.各位只能回应发动人的连署文,回应其他文章的一律劣文一篇
3.为免不知情的使用者乱入贴文而被设劣文,板规前两条会同时被贴在进板画面及置底
4.使用者可在本板发动以下面三种原因为目的之连署:竞选板主,罢免板主,成立看板
至于其余的连署,请到群组连署板发动
发动连署的文章必须包含发动人ID,发动对象(竞选或罢免,新板成立)以及发动原因
发动原因的用语限制与第2条第c款的相同,处分也相同
考虑到除已申请过的看板外一个看板顶多只能有三位板主
一个看板最多只能有三位板主参选人同时或先后发动有效连署
5.麻烦发动连署的使用者在连署发动的三小时内到PoliticLaw板报备
小组长会在三天内针对自己的疑惑对您发问,如果小组长没意见,连署就具有效力
连署文与投票回应文一样,都不能在发表后被编辑
6.本板连署期限与AboutNew一样都是14天,小组长最快会在连署文张贴满336小时后开票
使用者在连署文章张贴后超过336小时才发表的回应文一律会被认定为无效票
7.如有使用者发动有效连署且连署失败...
若此连署为板主连署,在连署失败的当下便可由其他人发动第二个连署
若此连署为罢免连署或新板成立连署,其他人请在30天后再提出相同目的之连署
若此连署为罢免同一板主之连署,同一发起人请在90天后再来发动连署
8.连署成功的门槛为赞成票大于反对票且赞成票至少要有十五张
9.小组长会在到组务板公布得票结果的同时将本板相关投票文搬移到精华区的目录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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