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文章锁定的问题

楼主: Iamaidiot (神经病)   2018-04-05 08:14:20
※ 引述《prudence (无事一身轻)》之铭言:
: ※ 引述《Iamaidiot (神经病)》之铭言:
: :   请问你要用哪几篇提告?麻烦给我 AID代码就好,我会去跟板主协商。但也麻烦你
: : 尽快依法律途径采取动作,告诉我你大概什么时候要告,最好也在提告后提供相关文件
: : ,让我确定真有必要帮你协商保管证据。
: 麻烦请群组长要求版主先锁#1QgF0ngp #1Qiqvkx4 #1QjvuUio
  已去信建议板主,等待回复中。
: 另外可以请教近日删除的文章可以救回来吗?
  理论上可行,但我不会要求站方帮忙。第一,这是板主针对先前事件的处置。在我
没有认定板主违规前,这样无差别恢复板面逾越组长本分,干预板主职权,也增加板主
事后整理看板的工作量。讲白点就是已违背看板自治原则。第二,个人权益本就由自己
捍卫。若使用者认为某些言论已冒犯自己,可依板规检举,也可先私下备份。若作了这
两个动作之一,即使被人“湮灭罪证”,我依然可以帮忙救回来。但使用者自己都没这
样做,我不想触犯自己在第一点里提到的原则去申请无差别恢复板面。
: ![公告] 最近的使用者请注意
: 3/29 momoTT
: 由于版主她公告的影响下,很多可能成为证据的文章或推文都被消灭了.
: 这些部分的推文跟文章内容我都没办法查阅是否可以成为证据.
: 所以我前面已经说了她"根本在袒护特定使用者嘛"
: 这部分请教群组长,依两岸版的版规规范,MOMOTT有这个权利这样做吗?
: 或是依您的角度,她的这个行为是合乎版主职责的嘛?
  不违背。认定双重标准与否的权力在我,而我这边的态度一直很明显:板主是否在
节相似但对象不同的类似案件里作出差异太大的处分。有,那就是双重标准,我会罚板
主。没有,我顶多也只能私下说板主下手太轻,但也只是这样,请注意我一直强调的看
板自治原则。
: 律师那边已经照会好了~我这边一是以吉止吉,二是以吉防乱版.
  拜托一件事,要告就告,不要写什么吉不吉的。这里是小组组务板,不是什么乱七
八糟的嘴砲板,不管外板是为了什么用错别字,在这里请正经点。
: 所以只要麻烦版主先把这几篇文章先做文章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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