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AboutBoards 看板 #1F6XY2-O ]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看板: AboutBoards
标题: [建议] Iamaidiot小组长不适任
时间: Sat Jan 21 09:44:29 2012
PoliticMan小组 Iamaidiot组务之发言有以下两篇:
作者 Iamaidiot (神经病) 看板 PoliticLaw
标题 [公告] 关于亲民党板的连署
时间 Thu Jan 19 09:09:06 2012
───────────────────────────────────────
1 连署发起人搞错连署看板跟小组文化。本组的连署有专属的连署板,本组不欢迎有
人在其他地方帮这里的连署打广告拉票。
2 我认为没必要开。六年前就吵过的老话题先不谈,目前政治小组不是没有看板可供
使用者讨论亲民党(如政治板),但就连看板发起人自身都并未适当地利用现有看
板来讨论,而且关于亲民党的讨论(不含新闻转载)也没热到已排挤现有看板的讨
论空间,必须另开新板以分流的程度。所以我否决亲民党板欲在本组开板的申请。
● 6746 ! 1/19 Iamaidiot □ [公告] 关于亲民党板的连署
┌─────────────────────────────────────┐
│ 文章代码(AID): #1F5sqqV2 (PoliticLaw) [ptt.cc] [公告] 关于亲民党板的连署 │
│ 文章网址: http://www.ptt.cc/bbs/PoliticLaw/M.1326935348.A.7C2.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86 Ptt币 │
└─────────────────────────────────────┘
作者 Iamaidiot (神经病) 看板 PoliticLaw
标题 Re: 报告版主 15个人连署了喔
时间 Sat Jan 21 07:45:53 2012
───────────────────────────────────────
1 请看 #1F5sqqV2,我已在那边讲得很清楚。
2 再次声明,我不欢迎使用者到处拉票。
● 6752 s 1/21 Iamaidiot R: 报告版主 15个人连署了喔
┌─────────────────────────────────────┐
│ 文章代码(AID): #1F6VopJh (PoliticLaw) [ptt.cc] Re: 报告版主 15个人连署了 │
│ 文章网址: http://www.ptt.cc/bbs/PoliticLaw/M.1327103155.A.4EB.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4 Ptt币 │
└─────────────────────────────────────┘
建议 PoliticMan小组 Iamaidiot 组务漠视中华民国政党亲民党为四大党团之一之事实,
而人民对合法政党之宣传活动不应被社团组织ptt站规‧群组规,小组规在无明文约束下,
只凭干部其个人喜好予以设限禁止。
亲民党经全国选举投票后公民意志表达的结果,位列全国四大政党之一,其代表性已具有
在该小组板经连署程序成立新板之正当条件,其与 KMT、DPP、台联 等看板性质相同,何
故可以以个人意见加以任意剥夺之权力。
Iamaidiot 个人意见显示缺乏民主内涵,恐会造成往后双方对立。及其对使用者行使站方
连署权利片面解释偏颇,认定该新板成立后其讨论流于吵闹和对板务人员恶意贬抑为滋事
份子,有滥用组务对新板成立的审核权之事实。
本人认为 Iamaidiot 个人已有妨碍人民结社活动自由及打压言论自由之相关言论,已有不
适任之理由,建请群组长查办,谢谢。
法源
〈一〉依据宪法第14条:人民有结社之自由
人民之结社自由,乃宪法第十四条所明文保障的基本权。结社自由与集会自由、言论自由
,均属宪政国家的运行与民主制度之维护所不可或缺的建制性基本权。
〈二〉人民之言论及结社自由具有之“优越地位”
宪法保障人民基本权,加以限制的例外解释,应从严以对。人民之言论及结社自由为宪法
所保障之基本人权,在人权体系中具有“优越地位”,应受高度保障,即使法律亦不得任
意限制。所以若非法律所得干预,更不容以行政命令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