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pinns 信件攻击的 violation 检举文

楼主: dannyxx (沙漠之狐)   2008-09-11 12:22:11
※ 引述《Iamaidiot (神经病)》之铭言:
: 今天又有相同案例,先前我没注意到自己早已在组务板作出相关规范
: 现在请大家注意:大家在遇到类似状况时照组务板#18NKcPGu行事即可
: 但请在水桶到期后自动解禁(注)
: 若各位认为该文提到的追加一到两周太短,处罚效果不够...
: 只要各位继续讨论,这是可以商量的......
我觉得无所谓,意义远远比水桶多少天来的重要
水桶作为管理工具,不是要惩罚使用者。
一是遏止事态恶化下去,二是要使用者了解行为是不当的,并藉禁言让使用者
修正行为。脱离这两个原则,水桶没意义,惩罚亦达不到效果。
此案例中,要的是让使用者知道,不能以这种谩骂或胁迫的态度要求解水桶
延长多少天没意义,讨论这个是没搞清重点。
如果使用者不改善发言方式,单纯以延长多少天就放,也没意义
一周、二周、四周买一次违规的机会?? 惩罚的效果重点应放在改善
在此提出,使用者依照规则再寄一封没攻击意味的信,我很乐意马上解禁。
但不能不着重点的但求到期就放,依规矩来:水桶到期->寄通知信->解水桶。
至少要教会使用者跟随程序办事,不是来翻天覆地,这点没法作到,所谓管理不具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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