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构想] 房地产持有税

楼主: iiifff (如果)   2019-10-04 11:06:19
原文恕删
如果用占屋法案来解决这个问题不知道可不可以
我的构想如下:
开放民众申请利用他人的闲置空屋,让申请人与空屋所有人强制订立租约
增加不动产使用率:
1.只要民众可证明某房屋已闲置达4个月,即可向主管机关申请与屋主强制订立租赁契约
,押租金2个月缴给主管机关保管(退租后发还)
2.租赁期间1年,租金不得低于持有该房屋的应缴纳税额、不得超过该房屋实价登录租金
的60%。
3.租期届满时,除出租人能证明该房屋另有实际用途外,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但承租人
得在涨幅5%的范围内调整租金
4.承租人严禁转租
5.其余均比照民法租赁的规范
利益与影响:
1.有效释出闲置房屋,降低空屋率
2.降低租金,落实居住正义
3.开放民众搜索空屋,降低政府调查空屋成本
作者: saram (saram)   2019-12-02 02:28:00
空屋持有人可以拒绝他人进入.持有人有拒绝出租的权利.租者转租,屋主不管,也没人可管.把房子塞满杂物,长时间没人住,也算空屋?居住正义没法律依据.唯一补偿办法是增加房屋税.屋主受不了时,他会再计算一次CP值.是否脱手.然后他高举无壳蜗牛旗帜,加入租屋人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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