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劳基法新制未把关 监院纠正劳动部等4部会

楼主: Quixo (卷土重来)   2018-07-05 15:47:14
劳基法新制未把关 监院纠正劳动部等4部会
“劳基法”新制3月1日上路,对于“轮班间隔11小时”、“7休1”等采原则禁止,监委调
查发现,依新制弹性例外的行业别须经“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同意”、“劳动部核准指
定”及“工会或劳资会议同意”等三道把关机制,但审查过程有诸多疏失,纠正劳动部、
经济部、卫福部、交通部等4部会。
监委王幼玲、杨芳玲调查,修法过程,劳资双方已有歧见,但劳动部却要求各机关调查评
估后,6至9日即须函报劳动部,使各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竞相提报60个行业别可弹性例
外,劳动部再于“预告”时删减为38个,“公告”时再缩减为12个。
此外,相关部会对于“轮班换班间距”及“七休一例假调整”的劳雇双方正反意见,尚未
能具体掌握,与会的劳工团体代表性也受到质疑。例如,交通部竟仅邀请“汽车运输业驾
驶员全国总工会”一家为劳方代表,不仅劳资人数明显失衡,更无法以代表其他“公路汽
车客运业、市区汽车客运业、游览车客运业、汽车货运业、汽车路线货运业、汽车货柜货
运业、旅行业”等诸多产业劳方的意见。而国贸局邀请的劳工代表仅为“展览装潢工会”
的3名劳工。
劳动部的法案冲击影响评估,内容简略,并无“过劳风险评估”及“严谨明确的必要性审
查标准”,劳工团体对于急单需求何以非由资方吸收调控人力成本却转嫁劳工负担,以及
部分行业得否援引弹性工时调整因应而无须松绑纳入例外规定等诸多质疑声浪不断,劳动
部未善尽第二层把关职责,难以消弭外界疑虑。
此外,据调查报告,新制虽有“劳资协商”的第三层把关机制,国内只有7%的低工会组成
率,且“劳资会议”之劳工多为资方指定,唯恐劳资会议沦为橡皮图章,劳工根本没有与
资方协商的能力。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47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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