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闭锁型公司修法为创业谋生路

楼主: cutegoose (cutegoose)   2015-04-07 14:5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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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有98%以上的中小企业都是“闭锁型公司”(注1) ,却在现行公司法下找不到适当
身份,只能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身份存在。有多少家族企业从来未依法召开董事会、股
东会,直接以会议纪录敷衍了事,却不知道已经伪造文书误触法网?由于公司法这种为大
型企业量身订做的严谨规范,根本不符合新创公司实质所需,现在经济部已经着手修改公
司法,企图打破“一股一权”结构,更具弹性的“闭锁型公司”终于有望在台湾实现!
台湾人有多爱创业当老板?美国研究机构“全球创业精神发展机构”(The Global Entre
preneurship and Deve-lopment Institute,简称GEI)日前发布“2015全球创业精神指
标”,台湾排名全球第八,在亚洲更是拿下第一,台湾人热爱创业可说举世闻名。只不过
,创业不易,守成恐怕更艰难。根据2011年的全国工商普查,台湾共有111万家营利事业
,存活超过五年的有75%,时间拉长到二十年,能存活下来的公司只剩三分之一!
现行公司法无法符合新创公司所需 催生“闭锁型公司”修法
根据经济部统计,台湾约有10万家中小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中小型股份有限公司约1万7,0
00家,其中属于上市柜公司仅有约1,500家。从数据看来,台湾大部分的企业都是中小型
股份有限公司,而且多半为家族企业,持股比例或转让的变动都很少,尤其是新创企业,
不但股东人数少,股东结构呈现相当的闭锁性,但在现行公司法中,对于“有限公司”或
是“股份有限公司”仍存在着许多管制性的规定,不仅限缩了创业与投资人的规划空间,
还会产生很多法律遵循的问题。
主要的症结在于,目前股份有限公司的制度设计,主要是为大型公司量身订做,像是董事
会、股东会等权利义务安排,或是股权设计、股东投票等制度,对于大公司而言有存在必
要,却不一定适用在股东人数少的新创公司或中小企业,反而是应该给予给多弹性自主的
空间。
普华商务法律事务所律师杨敬先举例,台湾很多中小企业是家族事业,老板觉得公司是自
己的,在大规模募资之前,没有依法执行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只有会议纪录而没有真正开
会,这在法律上是无效的股东会,不仅做出的决议全部无效,还会有伪造文书、登记不实
的法律责任。若没确实遵循法规就进行募资,还会衍生出很多没想到的法律争议,并影响
到投资人和技术团队的权益。
由于台湾限制较多,实务上很多投资人会要求将新创公司设在海外,利用海外弹性的公司
法,达到募资的便利,同时能给投资人较多的保障,比较容易达成募资目标,这也反应出
新创公司在台湾的法令下,募资有其困难度。为了扶植创业发展,经济部已在着手修改公
司法,增订“闭锁型股份公司”专章,大幅放宽各项不必要的管制,预定将在4月提报行
政院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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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oukoferng (GHOTBI监督,我要冠军~)   2015-04-08 22:04:00
请补上你的政策意见,不然24小时候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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