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请不要再闯入别人家了!

楼主: ckitwei (?)   2016-12-04 16:27:01
→ girl744582: 我家离马路有一段距离,是农用地,但没什么在耕作了, 12/04 13:49
→ girl744582: 房子就在土地上,因为已经很久没有人闯进来,但昨天连 12/04 13:49
→ girl744582: 续两次,尤其是凌晨真的很让人困扰 12/04 13:49
→ blackhippo: 像三合院那样有围起来还进围墙内吗= =? 12/04 13:53
这个就是重点了
→ girl744582: 没围墙,能进来的只有一条小小条连车子开进来都有困难 12/04 14:01
→ girl744582: 的路,到这里已经是死路了,我不觉得会看不出来是私人 12/04 14:01
→ girl744582: 土地,当然也是有可能啦…留地址不太好吧,我只说是在 12/04 14:01
刑法第306条第1项
无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筑物或附连围绕之土地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
下罚金。
民法第 790 条
土地所有人得禁止他人侵入其地内。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在此限:
一、他人有通行权者。
二、依地方习惯,任他人入其未设围障之田地、牧场、山林刈取杂草,采
取枯枝枯干,或采集野生物,或放牧牲畜者。
以法律来说,你是当做道路使用,且并没有围墙围绕之土地
你不能主张这一条,让人不得进入,毕竟再小条的路也是道路,
一般来说这种路是私人公用的道路,依法他人有通行权……
你房子旁边的田地,也是依民法未设围障之田地,任何人都可以自由通行。
所以,请你把你的私人土地围绕起来,才能主张刑法的权利,
不然就算你不爽,也没有法律上的问题,
只能由各人的道德感,自由的决定是否入内。
(当然如果有人进入你的三合院的前院,那么就有刑法的问题了。)
作者: girl744582 (呆咩+)   2015-12-04 13:49:00
我家离马路有一段距离,是农用地,但没什么在耕作了,房子就在土地上,因为已经很久没有人闯进来,但昨天连续两次,尤其是凌晨真的很让人困扰
作者: blackhippo (PH6.0 微.酸民)   2015-12-04 13:53:00
像三合院那样有围起来还进围墙内吗= =?
作者: girl744582 (呆咩+)   2015-12-04 14:01:00
没围墙,能进来的只有一条小小条连车子开进来都有困难的路,到这里已经是死路了,我不觉得会看不出来是私人土地,当然也是有可能啦…留地址不太好吧,我只说是在
楼主: ckitwei (?)   2016-12-04 16:28:00
另外有人说立告示排,但法律上是没有用处的
作者: frankyc9132 (法兰奇)   2016-12-04 16:29:00
有围才有用 亲戚之前有类似的纠纷 围起来才没争议
作者: girl744582 (呆咩+)   2016-12-04 16:39:00
长知识,非常感谢您!
作者: hjhj2005 (泰山茎乘五)   2016-12-04 16:43:00
长知识!
作者: chu (chu)   2016-12-04 16:44:00
像这种用树挡住的算违法吗 http://imgur.com/x0jhaTM
作者: wwa928 (无药可救的马尾控)   2016-12-04 16:47:00
推专业!
作者: HommyDragon (好友龙)   2016-12-04 16:48:00
作者: roga (任性)   2016-12-04 16:58:00
专业推
作者: qoomii (过自己的生活)   2016-12-04 17:02:00
这是错误解释,原po说是死路了,条文不是这样用的这小路只通原po土地的话,不能算公用道路就算没有围起来,仍有触法疑虑
作者: KMSNY (MSN+KY)   2016-12-04 17:19:00
没走过怎么知道是死路
作者: DreamFly0811 (飞轮)   2016-12-04 17:25:00
嘘这种法律魔人。好像很专业实则藉法律侵害他人
作者: lovingyou (加油)   2016-12-04 17:28:00
这篇有藉法律侵害到谁了??怎么看都是想帮原PO~或许见解不一定完全正确~但也是让原PO能知道一些法律上的事吧
作者: smalldds (smalldds)   2016-12-04 17:43:00
键盘律师4ni?
作者: feywen (supernatural号:)   2016-12-04 17:51:00
可是他说是死路耶,如果两旁有住家出入需要用到那条小路,地主也不能围不是吗?
作者: hjhj2005 (泰山茎乘五)   2016-12-04 17:59:00
嘘的崩溃什么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作者: ttc768160 (教练 我想发废文)   2016-12-04 18:13:00
没看到原po家的地籍图或是卫星照片之类的、难以认定有无违法
作者: ghoostii (救世主)   2016-12-04 18:14:00
嘘的可想而知是怎样的人 科科
作者: jason751231 (大牛)   2016-12-04 18:25:00
有人崩溃给推
作者: sober921 (锁勃)   2016-12-04 18:35:00
开放拥枪算了,让白痴打一打智商才会上升社会才会和谐
作者: TheMidnight (恶梦)   2016-12-04 18:51:00
那我很好奇楼上可以活多久@@"刑306这样解释没问题啊,附连围绕土地就是围墙范围既然没用围墙封起来就不可能该当306,管他是不是死路真好奇死路这个见解从哪来的至于民790,你想走法律程序不如花点钱围起来光是无法特定相对人就不知道怎么告了
作者: smalldds (smalldds)   2016-12-04 19:20:00
不需任何现实图资去作佐证就能判断,果然多数人看到法条就高潮,看到红色就不爽,一点都不意外
作者: ghjkl5566 (56不能王)   2016-12-04 19:52:00
没错 下午看到那篇时就想 自己不围起来 又没标示的谁知道可不可以进去 更且这干本版何事死路的问题在于若路口没标示 谁知道那是死路?所以要麻围 要麻做门 要麻标示 ok?
作者: Ithildin (伊西尔丁)   2016-12-04 20:01:00
告示牌是想说至少劝退一些会看字的
作者: Syoshinsya ( = 偽善)   2016-12-04 20:15:00
TheMidnight XDDDDDDDD
作者: DreamFly0811 (飞轮)   2016-12-04 20:16:00
再看一次文可能我激动了,跟楼主道歉一下,但另外,我不知道原po家的县市是否有规定农地是不能有围墙的,除非要改为建地,这非常不合理,总之现在大家知道了,就看台湾最美风景有多美了ps:法律跟道德底线没有关系
作者: K118H (星巴克 阿法其朵)   2016-12-04 20:23:00
这种直接放狗咬了
作者: cutejoanna (金枝玉叶)   2016-12-04 20:35:00
我也觉得没说谁知道那是死路??有些路小条又不代表一定是死路,都有开过那种山上两旁都是竹林或田的超小条路,也是要走到底才知道是死路阿没围起来真的不知道那是私有地阿
作者: redece   2016-12-04 21:30:00
告示牌? 为了快龙、卡比和毕业,可能会暂时文盲吧 哈
作者: cutejoanna (金枝玉叶)   2016-12-04 21:35:00
昨天听有个先生说,好像八德出100卡比时有人翻墙进去,好像在间工厂里?这就有够夸张的了
作者: WING5566 (5566)   2016-12-04 21:39:00
就是有这种自私的人,让别人抓宝是会少一块肉吗?不爽就搬走,凭什么要牺牲宝可梦
作者: mimchu (蒟蒻)   2016-12-04 22:15:00
没告示牌没围墙,一般人哪知道是私有地
作者: pikachu025 (比卡超)   2016-12-04 23:02:00
推键盘律师XD
作者: helloman29 (恰恰)   2016-12-04 23:15:00
注意发言喔~讼棍来喽~~
作者: XperiaAcroS (Acro S)   2016-12-05 00:53:00
奇怪了 某反雷达的为什么会支持雷达找怪踏进别人住家呢 还是说怕稀有点移除了弟弟就少一个点飞过去呢XDDD
作者: goodzoro (绿茶好喝)   2016-12-05 01:37:00
法律只会保护懂法律的人……三合院前院会有问题?不是没围墙就是空地而已啊
作者: alda1120 (Alda)   2016-12-05 03:48:00
水喔
作者: lione0636 (莱恩肯)   2016-12-05 08:54:00
嘘法律的人,希望你都不会需要用到
作者: wayhwa (monster)   2016-12-05 09:00:00
举证问题而已,难道悬案就没有法律问题吗
作者: airsoar (艾尔索)   2016-12-05 09:04:00
一堆看不懂法条的在那边崩溃嘘,颇ㄏ
作者: akita690 (akita690)   2016-12-05 12:43:00
其实很多社区把开放空间违起来,说真的打官司才知道有没有违法
作者: udm   2016-12-05 13:58:00
推。
作者: GSWA (Lucky Boy)   2016-12-05 19:50:00
感谢认真说明, 学到新东西了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6-12-06 12:54:00
不懂装懂 本板第一嘘就给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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