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ngo3888 (兔巴哥)》之铭言:
: 王指2015年底,因朋友介绍玩Niantic 的手机真实世界打塔游戏《Ingress》游戏,才发
: 现Niantic的《Ingress》,连同现在的宝可梦“完全就是侵害我第二个专利。”为此他写
: 信给Niantic并于今年1月向智财法院提出诉讼,要求《Ingress》下架收回,5月才获得
: Niantic的全球委任律师事务所泛伟(Fenwick & West LLP)的回应,但两方电话会议,
: 因他要求约台币1亿的权利金而和解破局。 (孙友廉/台北报导)
: http://goo.gl/602Tkv
借用标题再发一篇,这家伙还有被商周报导,
但因为有锁右键所以就不转贴全文了:
http://goo.gl/fUexJU
商周这篇真的太恶心了,明明就只是个养专利靠告人赚投机财的人,
居然还被放在“成功者故事”专栏?
我看了内文,里面还提到他台大物理系毕业,
2000年时开游戏公司后来倒闭,所以跑去当律师还债,
2006年想再开一家公司,结果募资未果。
最后就是十年后的今天因为有人踩到他的专利被他告,
所以他突然被关注了。
以上,这到底是哪门子的成功者故事?
告诉大家有想法做不出来没关系,先去养专利然后再坑杀后来者吗?
还是要告诉我做这种事就是符合成功者的道德典范?
到底是花多少钱请人写这种垃圾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