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不晓得该怎么下标题
但这篇真的完全与星座无关
一直以来检讨反省的都是事不关己的正常人
因为事不关己所以总是摆出一堆道理来说伤害人的人有被原谅的理由
平常都有些冥顽不灵的案主让人七窍生烟
说不听、被锁在生活环境中无法自拔总是重蹈覆辙再回来问你怎么办
那到底要怎么去相信这些极少数犯了穷凶恶极之罪的人能有被教化的可能?
我认为光想吃免钱饭这句就足以截断它声请精神鉴定的路
但台湾的法官一而再再而三的对于杀人事件中的犯人处以死刑以外的判决
连我爸都气到说那去多杀几个人也没关系阿,反正不会死。
我知道有一定的考量因素在影响法官的判决结果
但这种类似的思想扭曲、纯粹的反社会人格到底有何教化可能性存在?
从白晓燕案开始只要台湾发生重大刑事案件
我都找资料跟看判决书来跟我爸解释法官的判决结果为何如此(我对刑事有些涉略)
但到近2年来的事件我越来越无法接受,所谓“犯人具有教化可能性”
又不是像邓如文那样犯罪情状该被怜悯
这样伤害一个相对无反抗能力之人的行为
我实在找不到理由说服自己错的是这个社会而它该被原谅
即使受到台湾在地的废死联盟、国际间人道组织的压力
我还是认为在台湾这块土地上,不能被接受的行为本就不该存在、本就该被制裁。
做该做的事,从来都不需要他人从旁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