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新秀杯注意事项

楼主: jim60208 (晋)   2011-10-14 17:38:27
1. 体保生或曾任及现任大专校队者,不得参加;参加过96~99学年度大专杯者,不得参加
2. (a) 每场比赛上场大一新生至少2位
(b) 可兼点,只能有一人兼一单一双
(c) 一队至多六人报名
(d) 可跨系组队,男女不拘
(e) 男对女时需让2分(男双对女双让四分)
3. 预赛时每一队队伍必须派出一名选手担任裁判
复赛时裁判由有经验之台球社员担任
4. 每一队队伍必须要在早上9:30前报到完毕,若无法报到,则失去比赛资格
(若有突发状况,请拨电话通知大会负责人 谢佳晋 0983-653-159)
比赛球员需随身携带学生证,或贴有相片加盖学校印章之在学证明书,如遇资格抗议
时,当场提不出证件者,则取消比赛资格
5. 比赛采用中华民国台球协会最新审定之台球规则
并使用三星白球,请各队选手勿穿着白色系衣服
6. 晋级队伍与小组内排名判定顺序如下:
a. 以胜场数较多者为先
b. 胜场数相同者
b-1. 两队胜场数相同,以两队间胜者为先
b-2. 三队以上胜场数相同,以相关队伍间之总胜点数多者为先
c. 若胜点数再相同,以局总胜率高者为先
d. 若局总胜率再相同,以得分率高者为先
e. 若以上均无法判定,则抽签决定
7. 如遇台风等不可抗力因素,依据台北市政府停班停课规定决定是否比赛
遇停班停课停止比赛时,赛事延期再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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