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琉球周边海域 拟禁动力水上活动
屏东县小琉球的无动力水上活动蓬勃发展,自由潜水也成为玩家新宠,衍伸游憩行为与渔
船作业间的冲突,甚至影响到珊瑚礁岩、海龟栖息等生态威胁。交通部大鹏湾国家风景区
昨召开海域游憩小平台会议,达成不开放动力水上活动、划设自由潜水建议区,沙滩放浮
具辅导业者自律为主、取缔为辅共识。
小琉球疫情前迎来每年百万人登岛的荣景,过量游客却冲击环境生态,本报一路追踪报导
小琉球面临生态与观光拉锯议题,海洋委员会日前开会协商后成立跨领域大平台,屏东县
政府10日召开渔业、保育小平台会议,针对收取观光保育费、划设禁渔区等议题与地方达
成共识,鹏管处昨邀集相关单位讨论游憩与渔业的冲突和生态的问题。
鹏管处长许主龙说,因应蓬勃发展的海上游憩活动滚动式检讨,水域游憩活动管理办法并
无区分动力、非动力,考虑禁止在周边海域海岸高潮线向外延伸600公尺内,不得从事水
上摩托车等动力水上活动,对此与会人士表示赞同。
另外,渔民反映,部分潜水玩家未带浮球和警示旗帜,担心发生碰撞意外,5月又发生业
者将系绳绑在珊瑚礁岩,引发挞伐。县府建议,对潜水活动划设特定区。海洋委员会也建
议,鹏管处列入分区管制公告内容。
不过,台湾自由潜水发展协会说,划设特定区立意佳,但实际管理有困难,应特别订定注
意事项;小琉球观光发展协会认为,在现有教学海域划设和设潜水锚及浮球有必要。
至于沙滩摆放营业浮具影响海龟上岸产卵游憩,保育团体认为鹏管处应拿出主管机关的高
度管理,不是一句摆放地为国产署、不属鹏管处管理权责,并建议先邀业者宣导和宣示,
自律为主。
经讨论,鹏管处请主管机关屏县府依海岸管理法“公有沙滩不得为独占性使用”规定取缔
、影响海龟上岸产卵部分,若在公告管制范围且有破坏栖地环境行为,依野生动物保育法
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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