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东发生震惊社会的“挖眼”攻击案件,精神科医师沈政男点出现今社会不容易找到对精
神病患更好处置的原因,并认为大家在愤怒之余,该探讨犯案者屡次伤人的原因,是精神
状况未缓解?还是合并人格疾患与药酒瘾,或者其他问题,并点出4种“如果”,曝“挖
眼男”可能的4条路。
沈政男/精神科医师
【精神病房不是县长开的】
屏东发生疑似精神病患因被超商店员劝导戴上口罩,愤而攻击对方导致眼睛受伤事件,县
长潘孟安脸书随即被民众灌爆,于是他赶紧在脸书说:已经要求医院务必审慎评估,朝向
长期收治来处理。
长期,是多长?精神病患该住院多久,先前住得够不够久,以及是否因此导致暴力事件,
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不能因为民意沸腾就凌驾专业。
精神病房,不是县长开的,更不是你可以要求收治多久就多久。
这类社会案件一再发生,你可以轻易看出都是原地踏步,不管是社会反应、讨论,与医疗
与司法处理,其实都没什么进展。
原因就出在:这类案件牵涉医疗、司法、卫政与社政,更与整体社会对精神病患的看法有
关,不容易找到一个更好的处理方案。
比如这几年,竟然用什么“社会安全网”来与精神病患长期安置问题挂勾,根本就是附和
“不定时炸弹”这样的社会偏见。
会这么做,就因为对政治人物来说,精神病患只要不犯案、不影响我的民调,就天下太平
了,其他没有我的事。
这完全凸显了对精神病本质的无知。
事实上精神病患帮大家乘载了精神病基因,今天如果不是他们发病,那些基因就可能落在
其他人身上,让其他人与他们的家庭受苦。
精神病是一种慢性脑疾病,而病因主要是因为先天基因啦!精神病患帮大家乘载了这样的
基因,是社会对他们有所亏欠,怎么会把他们当成“不定时炸弹”呢?
这是一个基本状况,问题是:为什么绝大多数精神病患都不会犯案,却有极少数人做这样
的事?
这是讨论这类案件的眉角,可惜,不只是一般人,连专业人员也经常搞不清楚。
比如屏东这起伤眼案件,到底是因为精神症状导致犯案,比如受到幻听或妄想指使,或者
本身就有个性冲动、鲁莽的倾向,甚至可能受到酒精或毒品的影响,都必须先弄清楚。
重点来了,老师只讲一次:如果是精神症状影响,那就只需精神医疗,而如果治不好,那
就一直住在精神病房,事实上台湾现在随时都有两、三万精神病患以院为家,长期住院。
如果是性格问题,已达性格疾患程度,那么需要司法精神病房给予特别监护,避免再犯,
比如挪威夏令营枪击案凶手便是自恋型人格障碍。至于如果是药酒瘾,那必须视同一般人
的不负责任行为,让他们关到一般监狱。
有没有看到行刺雷根总统的辛克莱,即将无条件释放?他当时的诊断莫衷一是,几乎没有
确定的精神病症状,而是以人格障碍为主,于是关在圣伊莉莎白医院几十年,那医院原本
是美国的疗养院,但美国因为去机构化,早就把疗养院都改成强制住院与司法住院的病房
了,比如圣伊莉莎白医院。
台湾现在说要开设六个司法精神病房,其实功能上与现有的慢性病房重叠了,绝大多数这
类犯案者只需要一般精神病房就能处理,只有少数合并严重人格疾患的犯案者需要特别戒
护。
证据:从龚重安、王景玉、赖亚生,一直到台铁杀警案,这些犯案者在一般精神病房就能
照顾。
问题其实在于:你要让他们住多久?是不是县长说不能出院就不出院?
不是嘛!龚重安是因为根本没人鼓励他就医,王景玉是因为强制治疗流程太繁琐,而赖亚
生是因为社区强制治疗零零落落,至于台铁杀警案,从头到尾,从医疗到司法,都有问题
。
回到屏东伤眼案。应该先探讨到底犯案者屡次在社区伤人是什么原因,是精神症状没有缓
解,还是合并人格疾患与药酒瘾,或者其他问题,然后依上述分析来处置,而非不分青红
皂白在那边乱呼吁一通。
比如有人扯到强制治疗门槛,事实上此案犯案者先前是自愿住院还是强制住院?如果是自
愿住院,回家后才又恶化,那就跟强制住院没什么关联。
如果出院时病情缓解,因为停药才又恶化,那就必须倚赖社区精神医疗,而如果病患拒绝
,就可以启动强制社区治疗,到家里帮忙给药或打针。
至于如果是合并严重人格疾患,个性本来就暴力,那就住到司法精神病房,直到暴力倾向
消失才可出来。这牵涉到司法的监护处分期限问题,必须修法。
而如果是药酒瘾,比如精神症状已经缓解,就只是当天喝酒或吸毒,那就用一般监狱来给
予拘禁。
报告完毕。是不是相当清楚?参考参考,我曾经到台湾高等法院演讲。
走笔至此,又想起了郑捷。最适合郑捷的就是司法精神病房,可惜他生在当代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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