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东“烟害防制条例”通过 学生吸菸直接开罚或校规处置引议论
2021/09/09 17:07
〔记者李立法/屏东报导〕屏东校园电子烟品泛滥,许多家长反映校规难以吓阻学生接触
菸品,屏东县议会三读通过的“屏东县烟品危害防制自治条例”,对未满18岁青少年吸菸
明订罚则,父母或监护人须负连带责任,往后学生在校园吸菸被举报,应直接开罚还是以
校规处置,引发议论。
屏东县国中生使用电子烟比率达5.7%,远高于全国平均值2.5%,许多家长反映学生行为偏
差与校园菸品泛滥不无关联,吁各界重视,县府卫生局为此拟定“屏东县烟品危害防制自
治条例”,将电子烟品纳入规范,并对青少年吸菸行为订出罚则。
县府卫生局表示,烟害防制条例日前获议会通过后,预计明年实施,未满18岁不得吸食或
持有包括电子烟在内的菸品及相关器物,违者应接受菸害防制宣导教育,家长或监护人须
负责督促到场,无故未到,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锾,得处罚父母或监护人。
部份学校教师反映,该自治条例规定,校园内不得吸菸,违者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
锾,过去学生举报同侪吸菸多以校规处置,手机与网络均便利的时代,未来学生被举报在
校园吸菸,恐衍生一事两罚争议,学校站在教育立场,倾向辅导为主,在法条与校规之间
,如何权衡轻重,不易拿捏。
县府教育处认为,该自治条例所订罚则有助于唤起家长对子女吸菸行为的重视,配合学校
减少菸品对青少年的危害,学校对于犯错的学生应以辅导为主,非以处罚为目的,该自治
条例实施前,将与学校研议执行细节,并加强与学生家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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