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县议员陆月娇判刑定谳 将由高惠芬递补
2020/12/28 12:39
〔记者邱芷柔/屏东报导〕无党籍屏东县议员陆月娇涉嫌讹诈屏东县议会出国考察交通费
,高雄高分院判决陆月娇2年徒刑,褫夺公权2年,缓刑4年,最高法院今天驳回上诉定谳
,陆月娇虽不用坐牢,但确定解职,依选罢法74条规定,将由同选区落选头高惠芬递补。
判决指出,屏东县议会规定,议员每年可申请最高10万元的出国考察费,陆月娇身兼内埔
农会会员,在2016年间接受农会全额补助赴中国旅游,返台后持农会出游单据,向议会请
领机票1万2500万考察费用。
全案经屏东县调查站获报查获,移送屏东检察署侦查起诉,今年3月屏东地院一审,依公
务员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判处陆有期徒刑3年8月,褫夺公权2年;陆上诉,二审改
判2年并缓刑,但仍褫夺公权2年;陆再上诉,最高法院今天驳回上诉定谳,陆确定免囚,
但仍失去议员资格。
屏东县选委会表示,依地方制度法第79条,将由内政部办解除职务,后由中选会依据选罢
法第74条公告递补,陆月娇是第10选区,褫补人选为同选区的高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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