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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东县枋寮乡辖内乐乐等5家畜牧场去年被时任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指控,未完善其废污
处理设施,严重影响枋寮居民生活环境;黄并向监察院告发,要求调查屏东县政府包庇纵
容、拖延不依法裁罚等事。监委杨芳玲、王幼玲今天表示,经查屏东县政府及枋寮乡公所
对此事各执己见且相互推诿,延宕处理逾4年,因此提案予以纠正。
查案监委表示,实地前往乐乐等5家畜牧场了解现况,并询问中央及地方主管机关,发现5
家畜牧场自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间,取得“农业用地作农业设施容许使用同意书”及
“畜牧场登记证书”后,就擅自变更拆除各场区间之围篱,明显有违法情事。然而,屏县
府及枋寮乡公所对后续处理却各执己见,在乡公所于去年7月22日完成容许使用变更申请
案之审查后,屏县府才终于在去年12月11日废止并注销5家畜牧场登记证。
查案监委说明,农委会早于2015年11月5日函释、2016年12月19月函复履勘认定应合并计
算其饲养规模在案,屏县府及枋寮乡公所仍争论不休,且公文往返不下百余件,为的就是
厘清法令争议,屏东县政府和枋寮乡公所之间的状况,实为相互推诿、攻讦,致延宕处理
,对人民权益之维护不力,多有违失。
调查报告也条列出屏东县政府应改进事项,包括府对“屏东县畜牧场分场原则”之研议与
发布不够严谨,且施行后认有争议却未能及时检讨修正或废止;5家畜牧场因相互紧邻且
使用共同排水口,导致无法判定异味来源及区分废污水来源;场内污染防治设施不足,县
府应完备畜牧场登记程序,并辅导业者改善及加强稽查管制,落实污染防治作为,避免造
成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