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哥惨了】前立委蔡豪涉性侵判4年10月 被害女急诊“又被带回摩铁猥亵”
2014年间因贿选案入狱服刑的前立委蔡豪,假释出狱后不但与屏东县议员妻子宋丽华闹出
家暴、离婚纠纷,还被一名私人公司的年轻女职员指控将她灌醉后乘机性侵、猥亵,检方
起诉蔡豪后,桥头地院审理认定他犯行明确,今(14日)依乘机性交、强制猥亵两罪判蔡豪
有期徒刑4年、1年4月,合并应执行4年10月徒刑。可上诉。
蔡豪本人下午未到庭聆判,他得知判决结果后透过电话表示“深感遗憾且不服”,他说,
审理期间已提出许多积极事证呈交给法院,却未被法官采信,“他人的LINE对话就可以当
证据吗?这个社会因为我叫蔡豪,无积极证据就可判我罪,司法改革无罪推论已沈沦!”
他将在收到判决书后依法上诉,以示清白。
桥院判决指出,蔡豪因担任某公司顾问而认识该公司职员A女,2016年7月11日上午因公司
宾客来访,A女被派往支援,中午时分宾客离开,蔡豪在该办公室内怂恿A女喝酒,她不敢
拒绝,酒后随即昏睡,蔡豪见状竟乘她酒醉无力抗拒机会以手指性侵,她因感到下体疼痛
醒来,边闪避边要求蔡豪离开,却被他强行扳开双腿,再以生殖器摩擦下体方式强制猥亵
。
当天下午3时许,因两人有原订共同北上出差的公务行程,蔡豪为让她返家准备才让她离
开。被害人离开办公室后立即跟公司秘书联络,且依照秘书的建议,转赴医院挂急诊治疗
酒醉头晕、起红疹等,并以身体不舒服就医为由致电蔡豪,推掉稍晚一同出差的行程。
不料蔡豪得知后又赶往医院探视,并带她离院转往汽车旅馆投宿,蔡豪明知A女无意与他
发生亲密接触,竟在观看色情影片后突然压在她身上,并强拉A女的手抚摸自己生殖器,
但被A女拒绝,蔡豪转而强行将她裤子脱掉抚摸下体,以此方式强制猥亵得逞。被害人遭
性侵后,同月底就离职。
法院审理时蔡豪矢口否认,辩称他在办公室或汽车旅馆时,均未与被害人有任何身体接触
,并称是A女主动打电话给他称到医院急诊,出院后也是她要求去旅馆投宿,他只有在旅
馆停留1小时看HBO影片,等她睡着就离开等。但合议庭依据被害人指述,综合案发当日她
与公司秘书联络时告知遭性侵害、商量对策避免与蔡豪一起北上、案发后表示辞意,并向
另名友人倾诉离职原因等过程,认定蔡豪辩词不可采信。
法院认为,被害人在案发前对公司工作环境、待遇颇满意,并无任何纠纷,应无传讯息给
秘书杜撰情节诬陷蔡豪,或对友人虚构辞职理由的必要。况且她案发后向励馨基金会求助
,经该会转介心理咨商师专业判断,足以证明她遭性侵害后确实出现创伤后压力症候群情
形,认定她所述为事实。(王吟芳/高雄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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