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标题:
劳工领3万急难救助金入帐就遭扣押 周春米吁政府协助返还
来源:
记者杨芸/台北报导
缩网址:
https://reurl.cc/Y149YO
内文:
民进党立委周春米6日表示,有民众向劳动部申请3万元急难救助金,因为积欠卡债,被银
行冻结强制执行。她认为,纾困救助的目标族群都是有迫切需要的弱势劳工或自营工作者
,若是急难救助金可以被强制执行的标的,不符合纾困、救助的用意,且纾困条例第9条
规定,因受疫情影响而自政府领取的补助,银行不得强制执行,呼吁政府协助返还救助金
。
周春米指出,该民众向她陈情表示,好不容易申请到的急难救助,但因为之前有积欠债务
,在入帐后却马上受到法院扣押,所谓急难救助马上又变成两手空空。周春米批评,欠债
需还债也是社会中的铁律,但本次纾困救助的目标族群,都是有迫切需要的弱势劳工或自
营工作者,因此若是急难救助金可以被强制执行的标的,恐怕不符合纾困、救助的用意。
周春米表示,依据强制执行法第122条第一项规定:“债务人依法领取之社会福利津贴、社
会救助或补助,不得为强制执行”,就已经明文“社会救助”不得为强制执行标的。而本
次纾困条例中的急难救助金,就是希望救急、救险,性质上当然是“社会救助”。
此外,纾困条例第9-1条也明确规定,受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影响,自政府领取之补贴、
补助、津贴、奖励及补偿,不得作为抵销、扣押、供担保或强制执行之标的。在这样的架
构下,竟然还发生金融机构不黯纾困规定,直接违法扣押的情形,政府应该立刻敦促银行
返还该救助金。
周春米呼吁,政府针对纾困条例中明定,急难救助金不得为抵销、扣押、供担保或强制执
行标的,应该向金融机构加强宣导,银行则应加强法遵。否则急难救助的美意,将因此大
打折扣。
————
是不错啦!有想到想到这点....但是像我们认真工作,安分守己的却领不到!一开始只给
弱势的底线就应该踩好!不然现在心里还真是小不平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