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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053217
枋寮乐乐养鸡场因臭味问题数度引发居民抗争,经营鸡场的屏东县议员周碧云不满枋寮乡
代林文央、地方人士张仁吉及黄琼慧等3人,陆续在网络上贴文谩骂,贬损其名誉,分别
对3人提告求偿215万、130万及15万元,并登报道歉,屏东地院审理后,认为林文央等3人
言论应受保障,判周碧云败诉,可上诉。
周碧云不满林文央等人在网络上以鸡屎云等不雅文字谩骂她,已属恶意诋毁,侵害她的名
誉,于是提起民事损害赔偿之诉。
林文央等人则强调周碧云经营的乐乐养鸡场长期污染枋寮乡,因恶臭难闻,才发表上开文
字,并无恶意诋毁之意,而且是就公共事务表达意见,并不构成侵权行为。
屏东地院法官认为,“乐乐”等5家养鸡场确有臭味逸出及硬件设备违反畜牧法规定等情
事,已影响周围居民生活,林文央等人以上开文字戏谑嘲讽,用词虽非典雅,但内容未脱
离养鸡场所生臭味公共事务范围,难认属恶意侵害周碧云名誉权,对于公共事务所为言论
应受最大限度保障,故驳回周碧云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