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公勇路拆迁抗争咬伤女警 蒋月惠接屏检

楼主: Desire5566 (滴塞ㄦ)   2018-12-07 18:21:06
公勇路拆迁抗争咬伤女警 蒋月惠接屏检妨害公务传票
今年七月因公勇路强拆争议过程咬伤女警而名噪一时的屏县孤鸟议员蒋月惠,6日在其脸
书贴出屏东地检署发出要5日到案的“妨害公务”案传票。蒋月惠表示,因收到知悉有此
传票时已是6日,到案日期已过,今天一早打电话问屏检,检方同意更改时间为本月26日
开庭。至于是何事妨害公务?蒋月惠表示,“屏检未告知”,印象中就只有咬伤女警那件
事而已。
蒋月惠表示,当时是在状态紊乱下,遭警方强力阻挡再进入公勇路强迁会场,不想閙事的
他身为议员为住户争权益,想不顾警方阻挡欲进入,接着竟遭警方拉扯、压制,过程中打
到一名陈姓女警员头部,或咬到张姓女警右手臂,“这是被扯扯、被压制的情急慌乱下本
能的反射动作”,相对的当时他的衣服也被扯破,警方应也不是故意想这样做,而是情急
下无意造成的。“事情发生了,现在就是面对它,处理它而已,没什么好怕的”。
屏东警分局表示,咬女警一案,警方当时在事发后就有发新闻稿指明将蒋依妨害公务、伤
害等罪嫌移送。因妨害公务是公诉罪,警方若不移送,绝对会被议论。就算警方真不移送
,屏检也要基于公诉职权主动侦办。
警方也表示,事发后,蒋曾透过警方要求“公开”向被咬伤女警等致歉,但被咬伤女警发
现网络上当时一堆挺蒋的声浪起来,甚至有骂女警的留言等因素,更让依法执勤的女警觉
得委屈,在女警不愿面对媒体,且其家属只愿接受私下致歉下,双方无交集而不了了之。
依刑法第135条第1项妨害公务罪规定,对公务员依法执行职务时,施强暴胁迫者,处3年
以下徒刑、拘役或300元以下罚金。律师林夙慧表示,蒋咬女警一案是否妨害公务,而致
影响其当选担任县议员资格,则要静待案件判决确定,才有此问题。(陈宏铭/屏东报导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1207/1479926/
作者: QchchQ (情比金坚)   2018-12-07 18:24:00
咦 不是不告吗!
作者: dany9177 (瑞典国王“The Fat”Dany)   2018-12-07 19:09:00
妨碍公务是公诉罪吗?
作者: talk5566 (脑子有洞)   2018-12-07 19:41:00
4
作者: try931 (枋寮潘老师)   2018-12-07 20:05:00
选赢了
作者: b7239921 (左宝宝)   2018-12-07 20:20:00
反正就照法律走
作者: chameleon (勇)   2018-12-08 07:55:00
民进党最会的说一套做一套 县长大赢就可以搞了 不意外
作者: rosinha (rosinha)   2018-12-08 12:20:00
也太犯政治化了吧
作者: yuhsuan0103 (Ichiro)   2018-12-08 18:51:00
咬人负责有问题吗?这样也扯民进党有事吗
作者: chameleon (勇)   2018-12-08 22:23:00
负责没问题啊 但是脑残的才会以为不是故意拖到选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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