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核养绿”公投过关 屏县府:不能接受核三厂延役
〔记者罗欣贞/屏东报导〕“以核养绿”公投过关,针对经济部表示废除电业法第95条第
1项后,仅核三厂符合除役前5年提出延役的门槛;屏东县政府闻讯表示,不能接受核三厂
延役。
这次能源公投第16案“以核养绿”,要求废止电业法第95条第1项“民国114年所有核电厂
停止运转”之规定;经济部今天(27日)说,目前仅核三厂还未超过延役申请的法规年限
,要到明年7月才会突破除役前5年提出延役的门槛。
消息传到屏东,屏东县政府祕书长兼发言人邱黄肇祟说,屏东县政府不会接受核三厂延役
,因为如期除役是地方政府与民众始终坚持的立场。
邱黄肇祟还说,电业法废除与能源政策是两回事,也与核三厂如期除役不牴触;屏东县政
府近几年来积极推动再生能源,学校屋顶太阳能发电、养水种电、不利耕地种电等,已经
展现具体成果,未来也会持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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