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东申请入山许可恢复旧制 要登山仍按新规
2018-07-26 14:14
〔记者叶永骞/屏东报导〕屏东县登山活动管理自治条例公告实施,引发山友抱怨,县府
今天开会研商决议,向警方申请入山许可仍依原来简便方式申请,但是入山时必须依规定
办理。
屏东县消防局公告13处管制山域包括北大武山、南大武山、雾头山、林帕拉帕拉山、大母
母山、衣丁山、井步山、来社山、大汉山、日汤真山、久保山、旗盐山及大尖山,申请入
山需提出登山计画、须由具救护证照的领队带领、投保登山综合保险、携带定位功能器材
、通讯设备及足够电源供应器,否将被罚款3000至5万元,若发生意外,得自负搜救费,
新规定实施后,审查时只要提不出保险及救护证照,县警局即无法核准入山许可,让山友
抱怨连连。
屏东县政府今天邀请林管处、消防局、警察局等相关单位进行研议,在考量便民的情况下
,第一线的警察局在审查资格时,可以依往例,只要提出计画、路线、名册等即可核准许
可,但是警方必须加强宣导提醒山友,登山队伍必须依规定,一定要有救护证照、保险、
携带通讯器材及卫星定位等,林务局的审查也是比照警方办理。
消防局副局长李彬正表示,因为登山时常发生登山意外,因为救护训练,可以保障山友安
全,而投保登山综合保险也是多一层保障,减少救难费用由全民买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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