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撞死行人 货运司机判刑4年半赔450万元
2018-07-02 21:22
〔记者李立法/屏东报导〕翁姓货车司机在槟榔摊饮酒后开车上路,结果撞死过马路的许
姓老翁,酒测值高达0.98毫克,被依酒驾致人于死罪判刑4年半,还要赔偿死者家属450万
多元,可上诉。
48岁翁姓运将以开车送货为业,去年5月10日下午在屏东市一处槟榔摊饮酒后,竟驾驶货
车上路,却在行经瑞光路时,不慎撞上徒步穿越马路的许姓老翁,许翁伤重送医不治,警
方到场后测出翁男酒测值高达0.98毫克,遂将翁男送办。
屏东地院法官查出翁男曾有酒驾被判刑前科,却未记取教训,结果酿成悲剧,依不能安全
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致人于死罪,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死者家属并求偿600万元精神抚慰
金及22万多元的丧葬费,法官认为有理,扣除已领取的强制险理赔金,翁男应给付450万
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