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医生费”能收? 医改会:仅台东、屏东核准
很多妈妈有遇过或听说,怀孕生产时要收“指定医生费”,医改会就调查,依规定如果是
在非医生值班时间,到请当地卫生局核准才能收指定费,而目前只有屏东核准;换言之,
其他县市的妇产科如果有收这笔钱,恐怕都涉嫌违法。
上网一查,不少妈妈生小孩的时候都会被收取一笔医生指定费用,但医改会说,这笔费用
必须要有卫生局核准才能收取。有的妈妈因为生产时并非医生值班时间,被收取5000到1
万元的指定医生费,甚至有人在南部医院被收取2万5千元。
医改会副执行长朱显光表示“全台湾的卫生局,目前六都都没有准收的,唯一有准收的是
在台东、还有屏东。”
有很多妈妈在网络上分享,像台安、禾馨这些知名医院诊所,都有收6000到10000元不等
的指定费。实际求证医院,台安说已经是旧资料;禾馨则表示依法可以收费,但北市卫生
局强调应该是不可以收,会再了解。
北市卫生局医事管理科长何叔安说,会再去对诊所实际的情况做了解,现行的规定是不允
许任何收取指定医生费用。
原来医改会请卫福部函释,法规上并没有明令禁止请求非当日值班医师接生收取衍生费用
,但必须报请当地卫生局核定,而且医疗机构应公开揭示“核准收费标准”。只是包括台
北市卫生局在内,都表示医疗院所来申请也不会核准;医改会强调,这笔费用没有审查,
依医疗法103条可处5到25万元,就怕医院巧立名目超额收费,让产妇白白花冤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