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在介寿图书馆常做出异常行为的小姐

楼主: nowazkig (大根)   2017-04-23 22:11:21
事情是这样的(文长)
我的女朋友因为要考国考
所以几乎除了休馆的时间都会去屏东的介寿图书馆三楼自修室唸书
由于图书馆假日的人潮非常的多
我女朋友今天早上8:30就去了
但是人实在太多
没有位子
所以他就去自修室里面的讨论室唸书(一间小房间)
大概到了下午的时候有一位小姐也进来讨论室
这一位小姐几乎每天都会来图书馆
但是他来图书馆都会一直到处走动并且会一直发出奇怪的声音、自言自语,时常被人反应
这位小姐就坐在我女朋友位子的对面
因为讨论室是一个密闭空间
当时又下雨非常的闷热
于是女友有把窗户和电风扇打开
而这位小姐一进来讨论室就马上把窗户关上并且想把电风扇也关上
之后女友告诉他很闷热不要关电风扇,也照这位小姐说的把电风扇移到他吹不到的地方
后来这位小姐就一直拿湿纸巾擦桌子制造很多噪音,还一直问我女友事情
就这样一直反反复复说要把电风扇关掉但又一直离开讨论室,到外面走动!
时间到了大约晚上7:30的时候
我原本陪着我女友在讨论室里面看书
后来我想要去运动,我就先离开
才离开没多久就发现里面喊出一声“干嘛”
我就跑进去看,原来是这位小姐非常激动的跑去用脚关掉电扇
当时候电扇旁边的插头
我女友的手机正放在地上充电
(因行动电源昨晚发现坏掉,所以才用图书馆的插头充电)
这位小姐就用左脚踩着我女友的手机
右脚把电风扇关掉还重复踏了很多下
这位小姐明明知道踩到我女友的手机
还故意不放开
之后还跟我女友说“谁叫你要放那边让我踩”
我女友当时简直气疯了
跑去找楼下的保全请他上来
保全在楼下告诉我们,这位小姐时常被投诉并且怎么请也请不离开,根本没有办法可以处

也拍了一段影片,简直不可理喻!!
这到底应该怎么办
他几乎每天都会这样子在图书馆做一些很奇怪的行为!
不只影响到我们,也影响到其他人
常常看到很多人去跟他反应过!
今天的事情真的太夸张了才会上来问问大家意见,不然平常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文很长,谢谢大家耐心看完!
这位小姐(如果违反版规不好意思)


女友手机(虽萤幕没破,但当下她的行为真的很夸张)

作者: Carpenter33 (Carpenter)   2017-04-23 22:17:00
换去社福馆啊,有冷气。
作者: brownway (seaxddea)   2017-04-23 22:44:00
天阿
作者: dongyan (DYL)   2017-04-23 22:56:00
疯子欸夸张
作者: sungirl41   2017-04-23 22:56:00
她很常去介寿 几年前就看过她了 之前也是跟人吵架 感觉应该生病了
作者: myanko (派派)   2017-04-23 23:01:00
好夸张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7-04-23 23:02:00
去别的地方吧
作者: Forestwinds (新鲜现摘草莓熊)   2017-04-23 23:46:00
赛奇...
作者: SaarZhang (萨尔)   2017-04-23 23:51:00
干嘛不报警?报毁损有一点机会15年前的介寿没这号人物
作者: lijenc (呼噜呼噜)   2017-04-24 00:04:00
提告损毁
作者: linsikin (飞.....到哪啦....)   2017-04-24 00:06:00
我常去介寿 好像有看到这个人过@@ 没想到这么可怕啊!不过介寿规定插座不能拿来充电,虽然很多人偷充就是了XD
作者: xoxo567 (阿飘)   2017-04-24 00:21:00
今天有看到发生的一切真的很扯 她之前也这样好几次了觉得超傻眼...
作者: walkflower (如果我有小叮当就好了)   2017-04-24 00:25:00
这是名人了,换去外面的座位远离麻烦人物吧
作者: tree5438 (mori可以吵到分手 真的会)   2017-04-24 01:19:00
觉得直接提告欸
作者: wshevssam (枋寮Shaq)   2017-04-24 01:38:00
为了好好准备考试 还是换地方吧
作者: sinshun (进击的臭酸宅)   2017-04-24 03:36:00
我记得插座有贴禁止电器用品充电 只供笔电使用提告毁损是哪招啊.. 手机没损坏而且毁损不罚未遂好吗
作者: doodo1357 (布)   2017-04-24 06:56:00
换地方 考试重要 不值得为这种人浪费时间
作者: kangatjgjh (这样才够威)   2017-04-24 08:11:00
以其人之道 还治其人之身?
作者: yiyiyi1016 (新仪代女警)   2017-04-24 08:17:00
S大 他不是说是因为突然坏掉吗? 而且有学法律的都知道毁损不罚未遂!你是想证明什么?
作者: SaarZhang (萨尔)   2017-04-24 08:34:00
所以我说机会很小很小了,主要是要恶心对方才是重点
作者: sinshun (进击的臭酸宅)   2017-04-24 08:45:00
y大你讲话不用那么酸 我是针对推文有人喊提告毁损 傻眼觉得不可思议...."昨晚"发现行动电源坏掉.如果真的逼不得已.台哥大门市有提供免费充电服务或环球购物中心也有.
作者: yiyiyi1016 (新仪代女警)   2017-04-24 09:06:00
S大 我觉得这没有什么傻眼不傻眼的问题,有些人只是基于有东西被破坏,无论最后有无真正被损害,那些人只是单纯的认为可以告他毁损,不是每一个人法律常识都这么足,你可以用告知的,不用说别人傻眼吧?再者,所以读到一半还要去充电的概念吗?
作者: sinshun (进击的臭酸宅)   2017-04-24 09:07:00
好 那请问已公告禁止手机充电 因为手机没电就私自使用 请问有没有法律问题?
作者: yiyiyi1016 (新仪代女警)   2017-04-24 09:08:00
违反图书馆内部规则啊?怎么?
作者: sinshun (进击的臭酸宅)   2017-04-24 09:08:00
是妳逼我明讲的 难道因为这理由就能阻却违法?算了 我不讲了 免得妳说我又想证明什么
作者: yiyiyi1016 (新仪代女警)   2017-04-24 09:09:00
什么阻却违法...也要有人告啊!前阶段都还没审核就在说阻却违法!你要讲可以,私底下讲
作者: gentle10 (快乐生活)   2017-04-24 09:10:00
要战法律了,太早没鸡排啦QQ
作者: SaarZhang (萨尔)   2017-04-24 09:13:00
哎呀,推文两个S开头的,我都分不清楚惹
楼主: nowazkig (大根)   2017-04-24 09:15:00
Y大S大我们讨论的不是充电的问题(充电我们在这里致歉),就算今天没有充电,她的其它行为也真的影响到图书馆的人,你没看过她碎唸很大声,在讨论室自己一个人大叫,还自己以为下课了,在吃饼干等等
作者: liao5469 (一天又一天)   2017-04-24 09:18:00
这种说不定怕坏人,找个歹脸的来跟他说,搞不好会吓跑
作者: sinshun (进击的臭酸宅)   2017-04-24 09:20:00
礼拜二上班时间请管理员处理 不过她个性很温柔 不知道能不能压得过精神疾病的人.
作者: ritakoichi (RITA)   2017-04-24 09:54:00
很多年前的问题人物是一个平头很讨厌别人咳嗽的阿桑,很爱跟人战咳嗽的问题!
作者: wshevssam (枋寮Shaq)   2017-04-24 09:56:00
我自己消极的看法啦 如果硬要驱离这个人 一定会发生很多冲突 无形中 是不是自己也变成 别人的困扰
作者: stan1128 (kk)   2017-04-24 10:05:00
遇到疯子就要比他更疯阿
作者: a210510 (随风)   2017-04-24 10:09:00
不是不能吃东西吗 桌子上怎么有零食呢
作者: sneakers (士力架)   2017-04-24 10:23:00
zzzzz 离他远点
作者: fifiifif (fifi)   2017-04-24 10:43:00
建议去看屏东板Plaka大po的雨鞋那篇的签名档
作者: k09127855 (kyo)   2017-04-24 11:17:00
请警察依社会秩序维护法第73条第一款处行政罚;手机部分,虽然刑法毁损采结果犯,但民事部分可主张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吧!不过原po要负举证责任!
作者: IDidenty (Zealous)   2017-04-24 11:19:00
行动电源坏掉不是用图书馆插座充电的理由她有她的问题,你们也有做错的地方需要检讨
作者: DOGMOLIFE   2017-04-24 12:07:00
看来大家是来温习刑法的
作者: ROSHINA7855 (桃子)   2017-04-24 15:03:00
远离怪人是真的,但请原PO女友别用公共电源充电喔
作者: nrxadsl (异乡人)   2017-04-24 15:10:00
图书馆禁止充电使用,好吗
作者: love581 (球给痣劫!!我爱他的熊庹)   2017-04-24 16:00:00
一个窃电,一个没水准,这样谁赢?
作者: yesterdayslo (hsing)   2017-04-24 16:22:00
那个女生目前只能蒐集证据,或者有状况直接报警。但不要觉得充电很合理好吗
作者: Tattood (HelloHelloHello)   2017-04-24 17:31:00
强奸跟杀人 谁输谁赢
作者: gentle10 (快乐生活)   2017-04-24 18:03:00
可理解你积极想要改善读书环境,但是有那么一些认为是你想用公众并无实权力量导正。是否可以先寻正当合理管道表达您的诉求,正当合理管道无结果再用公民之力(?)
作者: benny0125 (李小豪)   2017-04-24 19:09:00
那 以上方法都没用~问这篇的用意是希望乡民怎么帮助你?
作者: gentle10 (快乐生活)   2017-04-24 19:32:00
此篇讨论到民法,刑法,那要不要讨论一下行政程序法或是请愿法?
作者: Dreamer48763 (阿龙)   2017-04-24 20:18:00
纯嘘你有女朋友
作者: sinshun (进击的臭酸宅)   2017-04-24 20:29:00
纯推原PO脾气超级好
作者: jimmy901225 (元元)   2017-04-24 21:59:00
一个是没水准又侵害到他人,但可能有精神病;一个是也不太有水准,但应该是正常人。是我的话会选择离开
作者: yiyiyi1016 (新仪代女警)   2017-04-24 22:10:00
也不是说当不当黑脸的问题,有些人就是没来过,但却很会讲,ㄎㄎ
作者: xzp436 (ç¾…å—¡å—¡)   2017-04-24 22:43:00
嘘你女友
作者: tomsawyer (安安)   2017-04-24 22:49:00
希望你明天遇到有拍下来不过不要窃电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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