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多人警告与水桶

楼主: loveFantasy (特)   2014-09-14 03:21:08
关于 m1134444 (#1K4p2iUH、#1K58fQ8F)
以及 a53216321 (#1K58yE4o、#1K54oHiz) 的争端,判决如下
#1K4p2iUH 发文时间为 Sat Sep 13 01:43:06 2014
时间点已在 R版主对于竞标类文章的解释 #1K40BxRB 之后
内容已具效力可执行
1.交易文可不可以竞标?
报告各位流亡者,绝对可以。但各位流亡者要注意的事情是
你敢设什么底价,一旦没人喊上去你就得卖
不能以不到市价为缘由告知不卖,违者视同诈欺
版务群将视同询价文处理
使用者 m1134444 自行将原文的匕首改为售出
且卖场内该物品仍为 "verified" 状态表示仍在使用者 m1134444 手上
并且无任何证据可证明该使用者更改为售出前,确有其他买家标价
因此构成违反此项条例,视为询价文警告一次
使用者 a53216321 在 #1K54oHiz 文章中检举 使用者 m1134444
视为错误使用文章分类,下次检举请寄信至版主信箱,警告一次
#1K58yE4o 以及 #1K578i77 虽然为私人恩怨
但并未违反[问题]以及[闲聊]分类的版规限制
使用者 m1134444 于 #1K58fQ8F 使用错误文章分类 (私人恩怨请勿使用交易文)
内文部分 5. 你们公会名声今天够臭了 具有引战、挑衅意味
共警告两次,依照版规累计三次违规水桶7天
违规文章将备份后全数以退文删除
3-2 版规在关于 "竞标后续的规则" 定则不清,
因此目前仅能依照 #1K40BxRB 的规定管理,
我们会尽快完善版规
作者: MaiPaWaLa (不识愁滋味)   2014-09-14 03:22:00
辛苦了
作者: stfang925 (司马铃薯)   2014-09-14 03:23:00
辛苦了 教主早点睡
作者: nineveh (近水楼)   2014-09-14 03:23:00
版主出来洗地啦XDD
作者: hank4416 (Hank)   2014-09-14 03:24:00
我觉得当版主好累 辛苦了 拍拍
作者: Raydom   2014-09-14 03:24:00
辛苦 早点睡
作者: johny777 (阿鸡鸡 )   2014-09-14 03:24:00
辛苦了 交易文的规范是要严苛点
作者: wommow (夜长梦多)   2014-09-14 03:24:00
靠背阿 就这样删掉
作者: ghost800305 (☆蛙蛙b( ̄▽ ̄)d★)   2014-09-14 03:24:00
觉得这版版主好辛苦阿((拍肩
作者: OnlyTD (娶妻當娶千反田)   2014-09-14 03:25:00
版主辛苦了 每篇都有我在吵 囧 我会节制点的
作者: reader2714 (无毁的湖光)   2014-09-14 03:25:00
请问版主 不用证据 就是威胁 < 怎么说呢
作者: hank4416 (Hank)   2014-09-14 03:25:00
那还不露出你的EX道歉
作者: oceanusX (herbert)   2014-09-14 03:25:00
这么晚还上班 给推
作者: trigungo (少女心)   2014-09-14 03:26:00
对阿 凭什么不用证据 就认定有威胁?
楼主: loveFantasy (特)   2014-09-14 03:26:00
有问题请自己看 12790 推文内容有没有威胁语气
作者: reader2714 (无毁的湖光)   2014-09-14 03:26:00
拜托 请务必解释为什么 向板主提出检举 是个威胁
作者: senas (事情就是这样啦~)   2014-09-14 03:26:00
竞标文建议参考D2板 那也是不停补洞后修改出来的...
作者: ab85291 (龙头)   2014-09-14 03:27:00
以后我都不敢提醒别人了,哪天被说威胁怎么办。
作者: trigungo (少女心)   2014-09-14 03:27:00
欸? 循正当管道申诉叫威胁喔? 挖靠
作者: wommow (夜长梦多)   2014-09-14 03:27:00
看过了阿 他要对方提出证明否则检举 这样叫威胁
作者: sh021515 (OAO)   2014-09-14 03:27:00
看过了 他指是要他在竞标时间到 若是他没标到请卖家提供
作者: senas (事情就是这样啦~)   2014-09-14 03:28:00
怎么看都没威胁语气阿...拍照怎么能算威胁 不拍才不对吧
楼主: loveFantasy (特)   2014-09-14 03:28:00
向我检举?没问题啊,从来没说这是威胁
作者: sh021515 (OAO)   2014-09-14 03:28:00
别人标到的证明 这样有算威胁? 这不是版规要规范的吗
作者: hank4416 (Hank)   2014-09-14 03:28:00
那我又想问了 为什么买家说要提出证明就要提出证明?
作者: jacky31230 (BLUE)   2014-09-14 03:28:00
公会全部出动啦?
作者: trigungo (少女心)   2014-09-14 03:28:00
向板主检举不是威胁 那12790有什么威胁在的?
作者: g7063068 (屏东尼大木博士)   2014-09-14 03:29:00
版主是从哪点判定12790 有威胁的点 我也好奇
作者: hank4416 (Hank)   2014-09-14 03:29:00
威胁对方提出证明不叫威胁?
作者: trigungo (少女心)   2014-09-14 03:29:00
交易文里面ID早就大家都知道了 公布诈欺ID哪里威胁了
作者: ab85291 (龙头)   2014-09-14 03:29:00
不要过来!不然我要报警了!
作者: suyushan (小干)   2014-09-14 03:30:00
@hank 因为他有参与竞标 可是没看到东西真的出售那对竞标者而言不是理亏吗? 我都不知道我标输了?!
作者: hank4416 (Hank)   2014-09-14 03:30:00
不 我跟你说 他有参与 不代表他应该要知道谁得标 因为现在板规没有规范一定要透露得标者
作者: jimmy357 (杰 米 3 5 7)   2014-09-14 03:31:00
禁止竞标才是真的,就算卖方反悔不想卖...也能有很多招
楼主: loveFantasy (特)   2014-09-14 03:31:00
奇怪,我觉得公布ID给版友检视这句很威胁怎么了?有规定版主不能觉得怎样的语气算威胁吗?我有说那句很威胁我就要桶他还是怎样吗?
作者: ExCaleBuR (伪‧制约胜利圣剑)   2014-09-14 03:32:00
一种新战场的预感
作者: hank4416 (Hank)   2014-09-14 03:32:00
他会被抓出来打 就是自己白目假装卖出 结果还有V字
作者: wommow (夜长梦多)   2014-09-14 03:32:00
是准备崩溃了吗? 还是快修版规吧
作者: g7063068 (屏东尼大木博士)   2014-09-14 03:33:00
公布"疑似"诈欺ID给大家公评 这是两面刃耶 威胁?弄不好是烧到自己身上的
作者: hank4416 (Hank)   2014-09-14 03:34:00
今天抓马够多了 大家熄熄火准备睡觉 修板规才是真的
作者: reader2714 (无毁的湖光)   2014-09-14 03:34:00
再怎么说 版主也不该有 "不需要证据,这就是威胁"的发言吧你可以说 根据12790已经认定威胁怎样怎样的
作者: trigungo (少女心)   2014-09-14 03:35:00
今天说出口 "不需证据就是有威胁 " 的是你
作者: jimmy357 (杰 米 3 5 7)   2014-09-14 03:35:00
建议板主锁文,先禁止交易文 板主群讨论完善版规在开吧
作者: ccc73123   2014-09-14 03:35:00
板主觉得有威胁就是有威胁 你们还是洗洗睡吧
楼主: loveFantasy (特)   2014-09-14 03:35:00
本来不用具证据啊,12790又未砍,本来就留在版上人人可以去看那篇文章
作者: g7063068 (屏东尼大木博士)   2014-09-14 03:35:00
我也只是疑惑而已 没想战 这交易文规则真的得修XD
作者: trigungo (少女心)   2014-09-14 03:36:00
本来就不用具证据??当板主就这样随便判喔
作者: rockieloser (友善大队长)   2014-09-14 03:36:00
证据就是12790的意思@@?
作者: jimmy357 (杰 米 3 5 7)   2014-09-14 03:36:00
在搞下去这篇也要变战文了
作者: suyushan (小干)   2014-09-14 03:37:00
这么晚去哪买鸡排啊! 可恶!
作者: g7063068 (屏东尼大木博士)   2014-09-14 03:37:00
证据就是12790阿 但是说不需要证据这种感觉很像独裁的话
作者: trigungo (少女心)   2014-09-14 03:37:00
今天你发一个公告捅人 内文只说桶他半年 原因自己去找??
作者: ExCaleBuR (伪‧制约胜利圣剑)   2014-09-14 03:38:00
@suyushan 7-11 不过很难吃
作者: reader2714 (无毁的湖光)   2014-09-14 03:38:00
版主发言话只讲一半 不是很恰当阿...多加油吧
楼主: loveFantasy (特)   2014-09-14 03:38:00
奇怪,我有哪里说我要判他了XD
作者: trigungo (少女心)   2014-09-14 03:39:00
我只是举例 任何控诉都要具备证据 哪有不需证据这种鬼话
作者: reader2714 (无毁的湖光)   2014-09-14 03:39:00
可是你推文只打了 4. 不需证据 就是威胁就是有问题阿....
作者: g7063068 (屏东尼大木博士)   2014-09-14 03:40:00
你不讲清楚 人家真的以为你版主 办人都不用证据的
作者: dummy003 (坚决不发文)   2014-09-14 03:41:00
不需要证据是三小,自由心证到最后都会变烂
作者: trigungo (少女心)   2014-09-14 03:41:00
而且如果有诈欺事实 公布卖家ID很正常各种交易平台几乎都有所谓黑名单的存在 都会被公布
作者: gn005066 (肛门爆裂)   2014-09-14 03:42:00
前面就跟你说版规要好好规范标准 不要只由你版主自由心
作者: dummy003 (坚决不发文)   2014-09-14 03:43:00
最少要把版主方的判断准则明确表明,同时不能凭感觉摇摆
作者: gn005066 (肛门爆裂)   2014-09-14 03:43:00
证 很容易起争议 线在出事了吧
作者: wommow (夜长梦多)   2014-09-14 03:43:00
你把13081删掉怎看前后文阿
作者: trigungo (少女心)   2014-09-14 03:43:00
到现在还是你还是搞不懂你的发言哪里有问题 强顺便附张图 http://i.imgur.com/XuhZ5bK.png
作者: dummy003 (坚决不发文)   2014-09-14 03:44:00
文章可能被编辑掉
作者: reader2714 (无毁的湖光)   2014-09-14 03:44:00
推文可以是回前一楼 也可以是回原文 所以建议你话讲
作者: trigungo (少女心)   2014-09-14 03:44:00
仅做为该卖家假装卖出的证据 板主同一篇推文还教他怎么
作者: trigungo (少女心)   2014-09-14 03:45:00
消掉verified 真无言 各位现在去查就消掉了板主当到交人怎么钻漏洞的....自找麻烦 强
作者: dummy003 (坚决不发文)   2014-09-14 03:46:00
...这版主的行为完全不适合当执法方嘛
作者: stfang925 (司马铃薯)   2014-09-14 03:46:00
反正现在一堆乡民都在版上mf 干脆把交易文禁掉算了...
作者: twistfate (twist)   2014-09-14 03:46:00
lol 有人还在认为威胁与否是板主办人的标准
作者: wommow (夜长梦多)   2014-09-14 03:47:00
不过这篇公告发出的时候我去他卖场看 的确有V
作者: trigungo (少女心)   2014-09-14 03:47:00
还把那篇文删掉 请问你有存底备份吗?
作者: EugeneX (尤金)   2014-09-14 03:47:00
下面还不是有人提到说预定,这种东西都是当时在讨论而已
作者: EugeneX (尤金)   2014-09-14 03:48:00
我自己回去看卖方文章的推文,的确看起来有点威胁语气通不通知版主不用拿出来说嘴吧
作者: vergilmir (.)   2014-09-14 03:49:00
从一个交易文规则变来变去就知道不妙,还有交易文放精华区
作者: MIB5566 (MenInBlack56)   2014-09-14 03:49:00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作者: usemame2003 (幽玥影)   2014-09-14 03:49:00
版主管版辛苦了,但威胁是个很严重的指控,在法律上已经成立了恐吓罪,这方面的认定需要客观点另外威胁与挑衅基本上是挂勾在一起的,这样的言论认为是威胁但不算挑衅,就算是自由心证也有点说不过去
作者: twistfate (twist)   2014-09-14 03:53:00
可以睁大眼睛看吗 这偏判人有扯到威胁吗
作者: foxofking (Jnano)   2014-09-14 03:54:00
这把的卖点是因为武器爆率高吗?.... 推错文了
作者: usemame2003 (幽玥影)   2014-09-14 03:54:00
这篇没扯到威胁,但已删文的那篇版主明确认定了是威胁
作者: trigungo (少女心)   2014-09-14 03:54:00
可以睁大眼睛看吗 这边争议是因为版主上一篇失言又砍文才会跑到这来的
作者: usemame2003 (幽玥影)   2014-09-14 03:55:00
删文的已没办法回,只好回在这囉
作者: reader2714 (无毁的湖光)   2014-09-14 03:55:00
to t板友 威胁一事是在上面被板主砍掉的文内推文 没人
作者: yoshaboy (游侠)   2014-09-14 03:55:00
楼上..这把根本只有a板友一人出价而已.哪有啥卖点
作者: twistfate (twist)   2014-09-14 03:56:00
用板规给警告一堆人扯自由心证办案
作者: russiill (I dont want to know)   2014-09-14 03:57:00
就说是被砍掉的那篇文里面版主的推文了
作者: trigungo (少女心)   2014-09-14 03:58:00
逆命你搞清楚争议点在哪里再来吧 不然去找葛雷夫玩
作者: reader2714 (无毁的湖光)   2014-09-14 03:58:00
t板友可以睁大眼睛看一下推文吗 都有人和你解释了
作者: vergilmir (.)   2014-09-14 04:00:00
然后说实在的交易文禁掉算了,版面乱又没搜寻器好用只剩一堆毛置底就够了
作者: stfang925 (司马铃薯)   2014-09-14 04:00:00
问一下 版主的"失言"只是因为他把事实讲出来?或是那句话因为是身为版主而不能讲?
作者: trigungo (少女心)   2014-09-14 04:02:00
身为板主说出 " 不用证据 " 这种话???
作者: twistfate (twist)   2014-09-14 04:02:00
拜托我的意思是质疑板主ok但是跟办案到底有什么关系自几看一堆人在讲什么
作者: MKSIN (鲁宅洨妹)   2014-09-14 04:02:00
公会出动了?
作者: EugeneX (尤金)   2014-09-14 04:03:00
在公众场合说你不XX我就XX,小弟无知个人认为已经算是威协了
作者: wommow (夜长梦多)   2014-09-14 04:03:00
lol 看来又有的战了
作者: trigungo (少女心)   2014-09-14 04:03:00
就跟你说底下的争议是上一篇被砍文才会跑过来的
作者: g7063068 (屏东尼大木博士)   2014-09-14 04:04:00
@Eug 不一定喔 看要讲什么 威胁也可以变笑话
作者: trigungo (少女心)   2014-09-14 04:05:00
那团购版 什么黑店板 公布黑名单都在威胁了 :(
作者: g7063068 (屏东尼大木博士)   2014-09-14 04:05:00
你不卖我就要回去跟我妈讲 这是威胁www
作者: EugeneX (尤金)   2014-09-14 04:06:00
当然不是指这种XD 她都说不提出证据就要通告版主了
作者: g7063068 (屏东尼大木博士)   2014-09-14 04:06:00
版主认定威胁的点 不是通告版主 是公布id
作者: twistfate (twist)   2014-09-14 04:07:00
就跟你说争议当然ok扯到办案就是无关
作者: MKSIN (鲁宅洨妹)   2014-09-14 04:07:00
那还是别上街好了 满路都在威胁 金口怕
作者: usemame2003 (幽玥影)   2014-09-14 04:08:00
t大你的意思是争议就不要回在这篇文了,回在置底的板规,因为这篇文是判决的公告文?
作者: reader2714 (无毁的湖光)   2014-09-14 04:09:00
这样柯p发言人和蕾神讲说 如果不提出证据 考虑提出告诉 也是威胁吗? E版友威胁立委真猛..ww
作者: MKSIN (鲁宅洨妹)   2014-09-14 04:10:00
警察也不用啦可以废掉了 因为想叫警察也是威胁ˊˋ
作者: dummy003 (坚决不发文)   2014-09-14 04:11:00
警察也觉得这是威胁才是最糟的啊
作者: g7063068 (屏东尼大木博士)   2014-09-14 04:12:00
心里有鬼的人才怕公布或叫警察阿 才认定是威胁
作者: twistfate (twist)   2014-09-14 04:12:00
在这篇吵让一堆人认为被警告是因为板主认定他构成威胁
作者: trigungo (少女心)   2014-09-14 04:13:00
他还真的有鬼,没卖掉还在身上却早早打上售出被砍掉的那篇文章还以我没拍照所以没有证据,来回应对方
作者: EugeneX (尤金)   2014-09-14 04:14:00
我好像被说服了 我思考一下
作者: twistfate (twist)   2014-09-14 04:14:00
我跟本没在针对tr板友就被呛lol
作者: trigungo (少女心)   2014-09-14 04:14:00
对于售出的质疑 还在假装卖掉没拍照
作者: g7063068 (屏东尼大木博士)   2014-09-14 04:14:00
反正我个人是认为今天晚上又可以加两个黑名单wwww
作者: EugeneX (尤金)   2014-09-14 04:15:00
这样讲起来那句可能偏警告,有点模糊
作者: trigungo (少女心)   2014-09-14 04:15:00
原来你也知道你的语气是呛呀...不然怎么会觉得我在呛你
作者: TheMidnight (恶梦)   2014-09-14 04:18:00
抓着一个点就一直讲@@" 来来去去都一样
作者: FertilizerN (七星破军迅送头)   2014-09-14 04:19:00
他才不是逆命
作者: trigungo (少女心)   2014-09-14 04:21:00
阿 少个y?
作者: FertilizerN (七星破军迅送头)   2014-09-14 04:21:00
照规矩来的提醒怎么会是威胁呢
作者: twistfate (twist)   2014-09-14 04:22:00
从头到尾都只是在讲把判决跟是否威胁搞在一起的人某人就以为我在讲他lol
作者: FertilizerN (七星破军迅送头)   2014-09-14 04:25:00
是说他这个烟雾弹成功转移焦点啊
作者: trigungo (少女心)   2014-09-14 04:26:00
我不是觉得你在讲我阿 我只是觉得你状况外阿要说谁就说清楚阿 在那边某人来某人去 还叫别人睁大眼
作者: g7063068 (屏东尼大木博士)   2014-09-14 04:32:00
从头到尾都是在提醒版主用词要更小心一点 不要落人口实
作者: stfang925 (司马铃薯)   2014-09-14 04:34:00
本来就事就事论事 就他一个人不知在激动啥= =建议版主把上面那篇被删文部分推文公布一下
作者: twistfate (twist)   2014-09-14 04:39:00
g7大自己看一下3.40自己打了什么吧xd
作者: stfang925 (司马铃薯)   2014-09-14 04:41:00
只看那句话我认为是提醒版主没错啊完全找不到那句 4不用证据 应该是在13081?
作者: g7063068 (屏东尼大木博士)   2014-09-14 04:42:00
我的意思是 光凭这句字面上意思 会以为他判决不用证据的讲的话要更完善谨慎一点 这样问题在哪?
作者: EugeneX (尤金)   2014-09-14 04:43:00
想了想觉得比较合理的是,今天在推文上大家都是在讨论如果版主真的拿威胁出来办才是有问题,不过她没有,这在
作者: g7063068 (屏东尼大木博士)   2014-09-14 04:44:00
我当然知道今天判决的点不是威胁 我是针对那句不用证据
作者: EugeneX (尤金)   2014-09-14 04:44:00
主观上可能有错,可是就只是讨论而已,是该改 但是没有这么夸张
作者: stfang925 (司马铃薯)   2014-09-14 04:45:00
糟糕 没看清楚 我还以为版主有拿威胁桶人XDD
作者: twistfate (twist)   2014-09-14 04:45:00
因为这篇是公告不了解整件事情就很容易因为推文认定板主判人自由心证实际上他是依板规给予警告
作者: g7063068 (屏东尼大木博士)   2014-09-14 04:46:00
一个执法者讲不用证据这种话就很怪阿! 而且没仔细看上下
作者: stfang925 (司马铃薯)   2014-09-14 04:46:00
所以还是建议版主公布一下刚刚被删的13081
作者: g7063068 (屏东尼大木博士)   2014-09-14 04:47:00
文的人 到时候又要在那边解释 干嘛一开始不讲完善点
作者: stfang925 (司马铃薯)   2014-09-14 04:47:00
以及补充一下被当作"证据"的12790推文 这样比较清楚
作者: EugeneX (尤金)   2014-09-14 04:48:00
现在也只能说版主累了一时讲不清楚吧 这方面就只能叫版主下次讲清楚了我觉得删了文反而有人只拿这句出来当靶打
作者: usemame2003 (幽玥影)   2014-09-14 04:50:00
我讲明白点吧,如果认定是威胁,那最少已经违反ptt使用
作者: EugeneX (尤金)   2014-09-14 04:50:00
看了上下文我才觉得版主没错
作者: usemame2003 (幽玥影)   2014-09-14 04:51:00
者条款的5.(b),严重者是能砍帐号的
作者: stfang925 (司马铃薯)   2014-09-14 04:53:00
还好深夜板友颇理性 差点就起风了XD
作者: Srwx (Srwx)   2014-09-14 04:54:00
你不XX我就YY 只要YY没有犯法 就不算威胁
作者: usemame2003 (幽玥影)   2014-09-14 04:56:00
版主认定违反,但不处理,那叫不尽责,但处理了,那叫乱桶人,所以这方面是应该要谨慎点的
作者: Istari (Ainu)   2014-09-14 07:22:00
c好烦 拜托开个POE交易版
作者: Pep5iC05893 (结束)   2014-09-14 09:04:00
虽然不懂争议但完全禁掉交易文 乐观其成 :)
作者: cephalitis (脑炎( ′-`)y-~)   2014-09-14 09:20:00
还不跪下谢恩
作者: a8086886 (喜饼)   2014-09-14 09:46:00
鬼岛就是鬼岛,国际服当时都没这情况xDDD
作者: dddm49 (芭蕉)   2014-09-14 10:00:00
我觉得主观认定是可以 但发言的方式可以不要那么独断避免让人产生其他的想法
作者: trigungo (少女心)   2014-09-14 10:28:00
推usemame 威胁是很严重的指控 凭什么可以说出不需证据这种话,又若认定威胁为什么不处理
作者: WIZARDHUNTER (巫师)   2014-09-14 10:52:00
国际服时没这情况是玩的人少~"~
楼主: loveFantasy (特)   2014-09-14 12:39:00
你不跟我交往我就自杀,会不会有人说是威胁?其他不一一回复了,与此公告判决并无关连
作者: vergilmir (.)   2014-09-14 12:54:00
越来越扯的比喻... 我看出现的争议只会越来越多那个怎么看都是诈欺,要求证明不是诈欺不然要报警你拿这种什么鬼交往自杀来比 科科
楼主: loveFantasy (特)   2014-09-14 13:01:00
1. 我在回应 Srwx 推文2. 你明显连开始的第一页推文都没看嘛
作者: Srwx (Srwx)   2014-09-14 13:51:00
自杀台湾不犯法
楼主: loveFantasy (特)   2014-09-14 14:31:00
所以照你说这不算威胁囉,我只是留个问题而已
作者: g7063068 (屏东尼大木博士)   2014-09-14 14:34:00
有人对我说不交往就自杀 就去啊 这到底哪里有威胁了= =
作者: stfang925 (司马铃薯)   2014-09-14 17:24:00
怎么连一点逻辑都没有...拜托把推文看完好吗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