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专利优先权日晚于被控产品公开日超过一年

楼主: stpiknow (H)   2024-05-14 11:30:00
专利优先权日晚于被控产品公开日超过一年,专利蟑螂ZT IP空壳公司未赔偿被告VMware
诉讼律师费
原文网址:
https://bit.ly/3ykTyh1
原文:
2023年2月,德州北区联邦法院作出判决,部分理由是原告ZT IP, LLC 所主张专利的优先
权日晚于被告VMware被控侵权产品公开日超过一年,法院因此认为ZT IP LLC v. VMware
Inc (3:22-cv-00970) 专利诉讼系属于案情特殊的诉讼案,并命令原告ZT IP必需赔偿被
告VMware律师费约92000美元。
但截至2023年8月,ZT IP并未支付VMware任何律师费赔偿,VMware稍后又花了数万美元律
师费尝试追讨ZT IP所积欠律师费赔偿,提出判决后证据开示 (post-judgment
discovery) 与“修改判决并加入应负责赔偿的其他各方 (如:ZT IP 投资者与诉讼律师
事务所)”的动议 (motions to amend the judgment and to join additional parties)
。不过到了2023 年12 月,VMware可能评估收到相关律师费赔偿金的机会低,故撤回上述
动议。
I、法院判定此诉讼案为案情特殊诉讼案 (Exceptional Case)
法院判定此诉讼案为案情特殊诉讼案,背景事实包括:
(1) 2022年5月2日:原告ZT IP于提起诉讼,
(2) 6月1日:双方进行首次会议,被告VMware公司法务在会中提醒 ZT IP,被控侵权产品
ESX Server version 1.5 ("ESX 1.5") 及其使用者手册的公开发表日是2002年5月13日,
而原告所主张侵权专利USP# 7647583的优先权日是2003年5月20日,因此原告所主张被侵
权的 '583 专利的优先权日晚于被控侵权产品ESX 1.5公开日超过一年以上。VMware公司
法务提供了显示被控产品公开发表日期的文件 (及公开网页连结)。
(3) 截至6月13日:ZT IP缺席双方后续会议,在此期间,VMware公司法务两次致函ZT IP
,再次告知被控侵权产品ESX 1.5发表日相关的公开资讯,并强调 ZT IP缺乏合理善意基
础来提出专利侵权诉讼。若ZT IP不撤回此诉讼,则VMware将追索因此所衍生的相关诉讼
费用。
(4) 6月21日:VMware 向ZT IP提供了民事诉讼第 11 条动议 (Rule 11 motion) 草稿。7
月8日:VMware提出撤回诉讼动议,ZT均未作任何回应。
(5) 7月13日:VMware要求在提交第11条动议前,双方进行会面和协商,双方同意于7月18
日进行协商。于双方通话结束后不到三十分钟,ZT IP就撤回诉讼。
德州北区联邦法院认为:VMware向ZTI P提供所有资讯后,原告ZT IP应该能迅速理解到没
有基础可寻求专利侵权赔偿,并且应该在双方花费不必要的诉讼费用前放弃诉讼。 ZT IP
不需要花费几周的时间就能意识到VMware所揭露资讯的真实性。最后一次电话会议与 ZT
IP 提交撤回诉讼申请之间仅相隔半小时,凸显了该判断的简单性。ZT IP不需要回避对被
告VMware主张的回应。ZT IP 需要进行充分的诉讼前调查,并在意识到其调查不充分时认
真采取行动。法院不要求诉状的完善,但要求当事人勤勉尽责。
德州北区联邦法院因此命令ZT IP, LLC必需在该判决下达后30天内,赔偿VMware因延迟撤
诉期间的律师费92,130.35 美元。
II、ZT IP空壳公司无足够资产可供赔偿Vmware 律师费
但截至2023年8月,ZT IP并未支付VMware任何律师费赔偿,VMware提出判决后证据开示调
查结果,显示ZT IP只是一家空壳公司,公司名下财产只有7篇专利和现金US$175,公司成
立后只收受过US$5400资金,也未支出任何款项来取得这7篇专利。
VMware提出了修改判决并加入其他应负责公司/个人的动议,包括上两层母公司:
(1) Dynamic IP Deals LLC(d/ b/a DynaIP)、Pueblo Nuevo LLC及其负责人Carlos
Gorrichategui,
(2) Entente IP, LLC 及其负责人 David Ghorbanpoor,以及
(3) 诉讼律师Ramey LLP 及其负责人William P. Ramey III。
不过,到了2023 年12 月,在花了数万美元律师费试图收取ZT IP 所积欠的赔偿后,
VMware撤回上述动议,避免再投资更多诉讼费用。
结语
美国专利侵权诉讼陪审团多会判给极高的侵权损害赔偿、原告可享有丰富的诉讼资金融资
、被告防御诉讼的律师费成本极高、有着倾向对原告有利的审判地点、和宽松的诉讼案立
案标准,诸多因素导致专利侵权诉讼变成经济规模极大的美国特殊产业,每年会发生3000
到4000起美国专利侵权诉讼。
但绝大部分的美国专利侵权诉讼,最后都不会进入最后的开庭审判阶段 (trial),而是在
诉讼过程中达成和解。其中部分原因是:许多专利蟑螂运作系采用“提告后迅速和解”
(file-and-settle) 模式,每年发送上千封专利侵权/要求支付授权金的警告信函,每年
提出上百件专利侵害诉讼,然后要求被告支付远低于诉讼费用的和解金 (通常会少于5万
美元),来寻求快速和解结束诉讼案,将有限资源转向提起下一件专利侵权诉讼。如果这
种“提告后迅速和解”模式运作走向极端,极可能会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法院规则,例如
合理的诉前调查、尽职调查以及禁止提起无意义诉讼等规则。
本案诉讼律师威廉雷米William Ramey曾是一名酒后驾车排行榜上的辩护律师,后来搬到
德州韦科,开始进行大量专利侵权诉讼。于2022年,他就在德州提起超过300件专利侵权
诉讼。他代表提起诉讼的原告公司包括 AML IP LLC、Authwallet LLC、Cybersoft
IP LLC 和 PacSec3, LLC 等,每家公司都对数十名或更多被告提起诉讼。这种提起大量
专利侵权诉讼的做法,使得提交的诉状文件中频繁出现严重未经校对的笔误或无法支持的
专利侵权比对图表 (claim chart),例如不正确的专利号和明显的剪贴复制贴上引起的错
误;导致不同诉讼案中的多位承审法官对威廉律师处以因缺乏诉前调查的制裁。
如此采用“提告后迅速和解”(file-and-settle)模式的专利蟑螂,不仅导致外国厂商在
美国市场销售产品时,所需提列的诉讼风险成本倍增;同时也对美国本土的不熟悉专利诉
讼的中小企业,或资金有限的新创公司构成严重的干扰。
心得:
专利诉讼中的法院判决及后续动态显示,ZT IP未能有效主张专利侵权,且被判需赔偿
VMware律师费。然而,ZT IP仅为空壳公司,无足够资产赔偿。VMware曾提出修改判决并
加入其他负责公司,但后来撤回。此案彰显美国专利诉讼中的特殊现象,呈现了对原告有
利的趋势及提告后迅速和解的模式,对产业与企业造成的影响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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