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引用记载形式?

楼主: Flitz (费尔)   2020-10-23 10:45:32
新型案
偶尔会遇到审查委员要求引用记载形式
(就是附属项缺少“所述”)
有时候会专为修这点发oa
之前曾经去电询问这个规定在哪
审查委员也没清楚交代
只说这样比较好
我知道这是小问题,修完就可以结案了
只是客户觉得奇怪
要修什么
居然是因为“审查委员觉得这样比较好”?
作者: ides13 (juso)   2020-10-23 13:06:00
是我的话,我会回“记载不明确,不清楚有没有引用;或者没有前置基础,导致不确定是否引用先前的请求项”。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20-10-23 13:49:00
你据理力争不要修 看看会怎样
作者: kaikai1112 (骨髓捐赠match也是种缘份)   2020-10-23 15:18:00
不要找自己麻烦 而且 所述 该 这个叫前述词吧错了 应该叫定冠词
作者: forcomet (无暱称)   2020-10-23 15:36:00
这点真的很重要不要自己找麻烦
作者: piglauhk (肥胖宅 ( ̄﹁ ̄))   2020-10-23 16:12:00
审查基准里面的附属项范本都没所述两个字(?)https://i.imgur.com/YMG4Epq.jpg若是我 我应该会好声好气打去劝审委撤 不撤再往上反映…
作者: mordred (mord)   2020-10-23 16:25:00
the said ABC....the ABC...所述之ABC..现还会挑..不能用所述之该ABC...只能...所述之ABC...the said ABC-->所述之ABC the ABC--->该ABC
作者: madgame (静)   2020-10-23 18:35:00
可不可以再讲具体一点阿,是“如请求项一之某某”和“如请求项一所述之某某”的差别吗?如果是,同意楼上P大,审委问题
作者: patentable (可专利)   2020-10-23 19:51:00
这个应该可以不用报告客户,直接做修正
作者: patentpong (ya)   2020-10-23 22:03:00
审委是用专施行18条来核驳?但该条没有规定到一定要加“所述”。新型的话,也难以用请求项之揭露明显不清楚来核驳。所以,有空的话,且客户不反对,就据理力争看看
作者: MoonMan0319 (Innocent World)   2020-10-24 00:03:00
新型形式审的审委其实不太熟悉发明的实务,所以常常会被刁一些很无所谓的文字
作者: concen (concen)   2020-10-26 23:27:00
我觉得实务上还蛮对审委要求的呀,就是不清楚。讲了更清楚不是更好吗?会帮你检查的审委其实我还蛮感谢的耶,不然等到专利要用时,老是觉得小问题很多。不过我碰过事务所的人都很会说话,说,我们的经验是身为这样要求,比较难克服,你要尝试,还是配合但不影响专利范围呢,决定权还是客户有的,他若要花钱一直争执也是他的决定。好多错字,抱歉。
作者: piglauhk (肥胖宅 ( ̄﹁ ̄))   2020-10-27 17:26:00
往上反映不用到局长信箱啦 打给组长就够他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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