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031819 (曲)
2018-05-27 23:37:57原文吃光光
消费者保护法
第19条 (通讯或访问交易之解约)
I通讯交易或访问交易之消费者,得于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务后七日内,
以退回商品或书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约,无须说明理由及负担任何费用或对价。
但通讯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
Ⅱ前项但书合理例外情事,由行政院定之。
Ⅲ企业经营者于消费者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未依前条第一项第三款规定提供
消费者解除契约相关资讯者,第一项七日期间自提供之次日起算。但自第一项
七日期间起算,已逾四个月者,解除权消灭。
Ⅳ消费者于第一项及第三项所定期间内,已交运商品或发出书面者,契约视为解除。
Ⅴ通讯交易或访问交易违反本条规定所为之约定,其约定无效。
通讯交易解除权合理例外情事适用准则第2点
本法第十九条第一项但书所称合理例外情事,指通讯交易之商品或服务有下列情形
之一,并经企业经营者告知消费者,将排除本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解除权之适用:
一、易于腐败、保存期限较短或解约时即将逾期。
二、依消费者要求所为之客制化给付。
三、报纸、期刊或杂志。
四、经消费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电脑软件。
五、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数位内容或一经提供即为完成之线上服务,经消费者事先
同意始提供。
六、已拆封之个人卫生用品。
七、国际航空客运服务。
综上,公仔采网络预购模式,应该是符合消费者保护法第19条的规定,
属于通讯(非现物)买卖,加上公仔不属于行政院颁布的适用原则第2点第2款所称
之“客制化”给付,自有消费者保护法第19条所定七日契约解除权之适用。
什么?你说霹雳有说这是预定商品不能退?
你看看消保法第19条第5项说什么?
补充:
有朋友私问如果已经拆封可否退货?
请看这篇消保会的说明:https://goo.gl/PbQ39T
不想看的直接看结论:基本上可以退,因为包装不算商品的一部
但解除契约是适用民法回复原状的规定,如果刻意把包装毁损
或者手残撕烂包装,退货上遇到障碍是可预见的
霹雳商品部就是吃公仔收集者够够,才会这样偷改公仔设计没先告知
如果收藏者不懂得保护自己,商品部只会食髓知味
以上
楼主:
a031819 (曲)
2018-05-27 23:40:00补充:如果今天属于客制化给付,那预购后这商品基本上就是绝版品,不可能有现货可以卖,那种才能算是法规要保护的客制化定单
作者: mack824626 2018-05-27 23:43:00
这样看来下次有这样问题大家就一起办退货!爽
楼主:
a031819 (曲)
2018-05-27 23:50:00补充2:消保法规定的退货不用给理由所以神韵跟照片不合商品馆也不能用照片特别拍过这种借口当作理由拒绝
作者:
a13471 (无明)
2018-05-28 00:10:00推曲大
这次的青阳会变成这样子,主要是不同厂商~至于为什么换厂商,就不得而知了~
作者:
sdaroro (一羽宫飞)
2018-05-30 00:13:00之前退货罗喉 等了1个月才收到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