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报跟股价的图请见连结: https://goo.gl/3kxuEy
身为一个小小戏迷,难得看到霹雳上新闻,却是因为内线交易案,不过看
一下内容,根据我多年浮沉股海的经验,这手法不就是市场常见的压低吃货吗?
首先不论中信创投是否真的是内线交易,此案跟霹雳根本无涉,是大股东
个人行为,我知道一定会有人说你怎么知道公司派没介入,比如事先告知《奇人》
卖的不好要提列亏损?如果有看过霹雳的财报应该不会讲这种话,霹雳的财务
操作在上市柜公司少见的极为保守,公司手上有大笔现金,却不像其他公司搞
衍生性金融商品或转投资一些奇奇怪怪的公司,而是大笔定存单,每年领着那
少少的利息,这样财务保守的公司,会在当年度认列亏损是很正常的事,并不
需要特别的专业判断。
这新闻出来的时间点反而有趣,为什么是挑在东离确定上映时间后才出新闻?
看到这张东离一上映前后的股价线图,我想尽在不言中。
可以看看股价最高的那天是什么日子?有兴趣可以查一查。就知道如何借由
新闻抄作一档股票,如何压低、如何哄抬,因为霹雳的股权结构很稳定,不太容
易进行经营权之争,不然这也是秃鹰集团常见攻击公司派的方法,尤其如果公司
大股东质押股票比例很高,效果更佳。
顺带一提,内线交易在台湾很难定罪,因为法律条文的关系,法条很长,我
只截重点
证交法157-1条
下列各款之人,实际知悉发行股票公司有重大影响其股票价格之消息时,在
该消息明确后,未公开前或公开后十八小时内,不得对该公司之上市或在证券商
营业处所买卖之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之有价证券。
一、该公司之董事、监察人、经理人及依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受指
定代表行使职务之自然人。
二、持有该公司之股份超过百分之十之股东。
三、基于职业或控制关系获悉消息之人。
四、丧失前三款身分后,未满六个月者。
五、从前四款所列之人获悉消息之人。
所以第一,要实际知悉,何谓实际知悉?要有明确的证据,比如录音、录影、
纸笔记录、通讯记录等实质能指出犯罪证据的物件,不然对方律师很容易就此点
直接辩倒检方。
第二,就算刚好有这些证据,还要跟当时公开的内容相符(最常见是要跟财报
相符),比如亏损金额的差距不可过大,或是没有其他已知消息能预先影响消息来
源(像这例子只要是戏迷都知道奇人是多烂的一部片,这算已知消息能影响消息来
源)。
还有纵使一审被判有罪,上诉到二审或之后更X审,通常会判轻,尤其缴交不
法获利所得,法官都会从轻量刑,有兴趣可以查查当初闹很大的几个内线交易大
案的结果如何,比如赵建铭台开案、胖达人案的结果,我相信会对判读新闻资讯
有很大的帮助。
最后这是霹雳公开说明的讯息:
一、经济日报等报导指称本公司涉及内线交易及遭搜索等2事,实属有误。
本公司在此郑重澄清,本公司系以证人身分,协助台北调查处办理
中信创投公司之内线交易案件,未曾遭受搜索,该篇报导之被告5人
均非本公司员工。
二、关于检调单位调查本公司股东中信创投公司是否涉及内线交易案一事,
因属股东个人行为,本公司不便评论。本公司依法配合检调单位之调查,
以期尽速厘清事实真相。本公司目前营运一切正常,上述调查事件对于本
公司之财务及业务并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