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关于三昧堂与金光的诉讼

楼主: Laferriahong (妳不是真正的快樂)   2015-05-17 01:13:02
http://goo.gl/WfCwcW
这里出现了一个我们都很熟的名字...
在台湾老少皆知其名的黑白郎君.....
这是在2011年的时候 三昧堂 小金所谓自创的偶
http://goo.gl/lRdQYe
然后三昧堂在 2014/11/13 海报文宣是这样写的
"首次登场自创战甲版黑白郎君" 为什么没有现身?
因为三昧堂侵犯天地金光多媒体的著作权 大侠只要一个登文道歉
作者: ruiun (你人真的很好)   2015-05-17 01:19:00
就...得饶人处且饶人,最应该做处理的大侠都得到他要的了事后知道有哪里不对的,你的文章起码是个证据
楼主: Laferriahong (妳不是真正的快樂)   2015-05-17 01:21:00
那是因为你没有看到他的发泄文写得有多干...连官司打输的钱为什么要自己付这种家伙都搞不清楚的这种人真的值得让人家尊称他一声...._拎xx吗?
作者: scottayu (偽裝成熟女控的正太控...)   2015-05-17 01:27:00
所以他们根据大侠的要求道歉了之后,你又贴来这里是?
作者: Xbet (冷焱)   2015-05-17 01:29:00
这件事情我有跟到,现在大家只看到结果,但过程真的令人非常
作者: scottayu (偽裝成熟女控的正太控...)   2015-05-17 01:29:00
说无意把战火带来这里,那就删文啊, 你都说一码归一码
楼主: Laferriahong (妳不是真正的快樂)   2015-05-17 01:29:00
金光要一个道歉要不到 只好打官司要一个道歉
作者: scottayu (偽裝成熟女控的正太控...)   2015-05-17 01:31:00
那还又贴来这边,不就是取暖 公审 讨拍这三种
作者: Xbet (冷焱)   2015-05-17 01:31:00
我不管三昧堂有多少支持者、势力有多大,这件事情三昧堂真的
楼主: Laferriahong (妳不是真正的快樂)   2015-05-17 01:31:00
要河蟹吗? 我总觉得大侠太过慈悲了 我不会删文
作者: scottayu (偽裝成熟女控的正太控...)   2015-05-17 01:32:00
那要到了之后呢? 如果只是道歉不够 那告的时候就该提出
楼主: Laferriahong (妳不是真正的快樂)   2015-05-17 01:32:00
版主有这个权利 但事实必须要澄清 交给版主
作者: scottayu (偽裝成熟女控的正太控...)   2015-05-17 01:33:00
现在法院程序跑完,也许他们也没真的悔改 但都照要求道歉了
作者: Hyakki (百万瓜夜行)   2015-05-17 01:33:00
道歉是要诚意的 不是败诉后才知道要道歉
作者: Xbet (冷焱)   2015-05-17 01:33:00
这篇的重点在于让不了解的人都知道三昧堂原本的态度,避免让外界以为是大侠逼人太甚。
作者: bluesmaple (蓝色枫叶)   2015-05-17 01:34:00
巨额赔偿金啊…结果是诉讼费用这样?
作者: scottayu (偽裝成熟女控的正太控...)   2015-05-17 01:34:00
那还要他们怎样?
楼主: Laferriahong (妳不是真正的快樂)   2015-05-17 01:34:00
S道友 你不是第一个这样说的 但事实必须澄清
作者: Xbet (冷焱)   2015-05-17 01:35:00
不怎样,公诸于世而已。
楼主: Laferriahong (妳不是真正的快樂)   2015-05-17 01:35:00
没有所谓的钜额赔偿金 只是一个登文道歉很难吗?
作者: Xbet (冷焱)   2015-05-17 01:36:00
本来我也就觉得算了,但我朋友(有加三昧堂成员的FB)的态度,让我决定跟所谓的三昧堂粉杠上了,我艸尼马的!
作者: scottayu (偽裝成熟女控的正太控...)   2015-05-17 01:37:00
这件事就是有人办私偶展览侵犯著作权,经抗议后态度又很差 所以被告 然后也被判输 必须公开道歉
作者: Xbet (冷焱)   2015-05-17 01:37:00
p.s.对岸贴吧有截图留存大侠的怒气
作者: scottayu (偽裝成熟女控的正太控...)   2015-05-17 01:39:00
可是该做的道歉也做了 照理说事情应该落幕了吧?
作者: bluesmaple (蓝色枫叶)   2015-05-17 01:41:00
好像是后来又扯巨额赔偿金,大侠又怒发文澄清
作者: scottayu (偽裝成熟女控的正太控...)   2015-05-17 01:41:00
要贴就把所谓的怨气也贴出来 至少知道大侠的不爽点 不然一般人只会觉得这样是鞭尸一样的行为
作者: pilimovies (肛肛 你看不到筍筍嗎?)   2015-05-17 01:41:00
其实我不太懂这有什么意义 再怎么华丽设定再怎么精美
作者: jiun0828 (影子)   2015-05-17 01:41:00
楼上:我想问题在之后被告方私下部分言行,
作者: pilimovies (肛肛 你看不到筍筍嗎?)   2015-05-17 01:42:00
不会动没有口白演出的不就只是一个没有灵魂的偶
作者: jiun0828 (影子)   2015-05-17 01:42:00
引发被告粉丝反过来攻击原告吧?
作者: swallowp1 (P-High)   2015-05-17 01:43:00
作者: pilimovies (肛肛 你看不到筍筍嗎?)   2015-05-17 01:43:00
要看这个我还不如去看霹雳......
作者: jiun0828 (影子)   2015-05-17 01:43:00
楼上PO的就是大侠暴怒的原因吧。
作者: samallan (闪云)   2015-05-17 01:43:00
就法律层面来说,智财权的侵害事件结束了;但如果道歉时因故意或过失传达错误讯息给阅听大众,还是可以再来谈谈刑法310第二项的加重诽谤
作者: swallowp1 (P-High)   2015-05-17 01:44:00
赔偿金?诉讼费?
作者: pilimovies (肛肛 你看不到筍筍嗎?)   2015-05-17 01:44:00
喔 我不是指提告的行为 我是指这个创作团体
作者: Hyakki (百万瓜夜行)   2015-05-17 01:44:00
钜额赔偿金勒…还真敢讲 难怪大侠会再发一篇文
作者: pilimovies (肛肛 你看不到筍筍嗎?)   2015-05-17 01:45:00
这样真的有很多人买单吗? 怎么营利 靠卖偶 卖周边?至少我个人是蛮无言的 打着原创还是有很多影子感觉是吃两棚的豆腐+收割= =
作者: jeffsu   2015-05-17 01:47:00
看到fb这种态度 正常人都会不爽吧......
作者: swallowp1 (P-High)   2015-05-17 01:47:00
推pilimovies大大说的,空有华丽的偶没有故事.口白.配乐,虚有其表而已
作者: pilimovies (肛肛 你看不到筍筍嗎?)   2015-05-17 01:48:00
支持不砍文让人公评 要不是l大贴 我还不知道有这件事
作者: jeffsu   2015-05-17 01:48:00
就像撞了人还理直气壮说自己车子被弄伤那种.....
作者: pilimovies (肛肛 你看不到筍筍嗎?)   2015-05-17 01:49:00
我反而不懂要人删文一方的用意?应该不是心虚吧@@
作者: lisyu (游小虾)   2015-05-17 01:49:00
我猜可能是展览取消的赔偿金吧,不是侵害著作权那条
作者: scottayu (偽裝成熟女控的正太控...)   2015-05-17 01:50:00
原来他是三味堂的人喔,难怪最近动态一直卖偶 推文看到认识的人=.=
作者: Xbet (冷焱)   2015-05-17 01:50:00
我朋友居然还跟我说:你不是有在看金光吗?去劝一下你们家的大侠不要那么咄咄逼人好不好?
作者: swallowp1 (P-High)   2015-05-17 01:52:00
展览取消?记得是把自创黑白拿掉而已
作者: Xbet (冷焱)   2015-05-17 01:52:00
(不知道为什么火又突然间烧上天灵盖了啊啊啊)
作者: samallan (闪云)   2015-05-17 01:55:00
对了,诉讼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是法律实务的基本常识,但是原告提起诉讼时就要先支付一定数额,若是在有明显胜诉可能或有生活困难时,可向法院声请司法救助缓纳诉讼费用
作者: gchee (拉着提琴的弓箭手)   2015-05-17 01:57:00
其实这种当事人都已经释怀的事情 不需要别人瞎起哄的...
作者: KRSmp (鸫)   2015-05-17 01:58:00
还好不是三色堂......(咦?
作者: Xbet (冷焱)   2015-05-17 01:59:00
我觉得还是要避免更多像我朋友那样的蠢蛋继续增加(怒)其实我还满希望我朋友看到我把他的话贴在推文里了呵呵(愉悦)
作者: pilimovies (肛肛 你看不到筍筍嗎?)   2015-05-17 02:01:00
当事人释怀??????有吗XDDDDDDD
作者: samallan (闪云)   2015-05-17 02:01:00
这个缓纳只是暂时的,等判决下来就是由败诉一方负担,
作者: chillion970 (EQ界爱因斯坦)   2015-05-17 02:01:00
大侠那篇干文昨天才发 哪有释怀
作者: LebronKing (每天都被自己师醒)   2015-05-17 02:02:00
推ㄧ个,不po文我都不知道卖盗版还理直气壮又嚣张有本事就完全原创,剽窃被抓还反过来黑人
作者: lisyu (游小虾)   2015-05-17 02:03:00
我是看道歉启事里面写说团队取消展出,所以只拿掉黑白战甲?那这样就猜不到钜额赔偿是啥了..-.-a
作者: LebronKing (每天都被自己师醒)   2015-05-17 02:04:00
对这个团体只有蔑视了
作者: moliujian (Ching)   2015-05-17 02:04:00
同楼上,不PO出来还真不知道...
作者: SINXIII (史家大闺女我的嫁)   2015-05-17 02:04:00
最近一直看到三昧堂的粉在这件事上黑金光,觉得那个老师很可怜什么的...似乎也有些资料(不能公开)来说金光的不是这件事还是双方内部最清楚 金光跟三昧堂都有自己一套说法(继续当看热闹的乡民
作者: sumarai (Pawn)   2015-05-17 02:09:00
果然够黑暗
作者: samallan (闪云)   2015-05-17 02:11:00
如果是庭外和解,那就真的只有双方内部知道完整始末,但如果不是,大概两个月左右就有判决书可以看了
作者: aa152502 (赤小羽)   2015-05-17 02:12:00
关这里屁事原创慕少艾海殇君都展那么久了
作者: pilimovies (肛肛 你看不到筍筍嗎?)   2015-05-17 02:16:00
纳特帕格: 哈~又抓到一只
作者: Xbet (冷焱)   2015-05-17 02:16:00
霹雳不追究是霹雳的事,不代表理所当然。还有,都已经用了角色的名字,就不能叫原创,又不是玄狐。(玄狐显示已经悟出了属于自己的剑十一)
作者: swallowp1 (P-High)   2015-05-17 02:17:00
lisyu 之前这件事刚发生的时候我记得是那样,但是我没截到图不好乱说,是不是入道歉文中的取消展览,待更清楚内情的发言吧如
作者: lukiya9477 (伊凡四世)   2015-05-17 02:19:00
之前伊莉那边的人也拿三昧堂的讲法黑金光 敲棒得
作者: aa152502 (赤小羽)   2015-05-17 02:21:00
不就是同人吗是有卖偶吗
作者: g06cj6 (闇月夜)   2015-05-17 02:24:00
楼上,这是戏偶创作与文创,为何无关
作者: lukiya9477 (伊凡四世)   2015-05-17 02:24:00
毕竟是要用黑白郎君的名字展出 于情于理知会一下金光打声招呼是应该的 我是不知道三昧堂之前有没有跟霹雳乔好才展出 以我对霹雳法务凶悍程度的了解啦 我不信三昧堂敢完全不屌霹雳 好啦话题转回来你矮瞎子了没 若否 为何不用给个解释或交待再来 理亏再先 人家要求道歉不过分怎么会搞到对簿公堂咧 法院认证的比较潮吗
作者: aa152502 (赤小羽)   2015-05-17 02:27:00
不清楚不予置评 这种事只有当事人最清楚
作者: lukiya9477 (伊凡四世)   2015-05-17 02:28:00
最后是事件结束后 不管小金老师的脸书到底是意有所指还是怎样 可能有些人的下三白特别白 不知道什么时间该讲什么话 什么时间不该做什么事情但也有可能其实是别件事情 但是小金老师没讲清楚造成误会 那就应该要讲清楚 不然误会下去也不是办法到底这巨额赔偿金是怎来的 难道三昧堂有别的坑吗三昧堂还有跟别人打官司吗?不然为什么要一直卖偶筹这个"巨额"赔偿金呢你三昧堂还有可能侵到的权 金光之外就是霹雳了吧
作者: cometshine (星尘物语)   2015-05-17 02:58:00
现在是怎样?侵权的人还可以装委曲喔?
作者: yumeconeco (喵是象形字)   2015-05-17 03:24:00
推一下 我很喜欢三昧堂的偶,但他们在这次事件的处理上真的颇糟糕(偶有意无意的"致敬"也是)
作者: devilsky (云傲天)   2015-05-17 04:19:00
这个什么xx堂的 一直就让我感觉他在消费别人的成就每在那边致敬什么的 不过就是借机吸人气罢了
作者: xomega (热可可)   2015-05-17 04:57:00
侵权那些先不讲,那几尊徒具华丽,偶头真的是不好看~"~
作者: jabari (Still不敢开枪的娘娘腔)   2015-05-17 05:36:00
台湾只会情理法 滥情 歪理 犯法
作者: stareggs (Daily)   2015-05-17 07:06:00
有在玩游戏的就知道刀塔传奇抄很大本来没事结果被抄愤而提告 这东西人家要跟你追究不是道个歉就能了事别人只要你道个歉 你装个样子事后又露出这样嘴脸谁会爽 自己搞创作就知道被抄有多不爽 还一副这没什么的嘴脸 实在是无言
作者: a98674 (刹棠)   2015-05-17 07:20:00
话说回来也就是要个道歉,之前就看大侠fb在讲,只是没想到隔这段时间还是开庭,三昧先前开展大侠还去过,若真的要道歉有多少管道可以用?
作者: caten (原PO不是人)   2015-05-17 07:34:00
这边提一下,同人从来都不合法,就算未营利,原版权持有者都有权要求把相关创作撤下不予公开
作者: a98674 (刹棠)   2015-05-17 07:42:00
如果是传递错误讯息那就真的会再被告吧,如果对方真的是理盲至少现在也该低调。照楼上讯息就可以知道,若不求赔偿金,就是败诉者负担对方诉讼费用加上自己的吧,目前看fb照片卖那几尊素,就算一尊两三万,再多也不过八到十万,我是不知道有多巨额啦…但是真的要赔智权的赔偿金,恐怕他卖光所有偶都没用吧。这已经跟手下留不留情无关了,三昧粉普偏认为老师可怜,若告得合情合理,我想只能等判决书怎么讲了
作者: c101297 (霹雳)   2015-05-17 07:48:00
作者: a98674 (刹棠)   2015-05-17 07:49:00
关于同人盗版我想po这个 https://paste.plurk.com/show/2164954/https://paste.plurk.com/show/2164954/所以金光造型里有问题的角色还是及早处理才是真理是说传达赔偿巨额金给粉丝,有资料就公开,看是加重毁谤还是真的。私下造谣大家都会。 除非三昧被告不怕……
作者: lost2011   2015-05-17 08:55:00
反正有人会帮忙说都照要求道歉了还要怎样.....
作者: EShensh (萧易玄)   2015-05-17 08:55:00
道歉文的编辑记录很经典 http://i.imgur.com/lmm4ql1.jpg
作者: lost2011   2015-05-17 08:58:00
还会说贴来这里帮金光澄清就是 取暖 公审 讨拍.....
作者: pierre6957 (皮皮挫)   2015-05-17 09:43:00
道歉文还天地提供的,还真有"诚意"
作者: EShensh (萧易玄)   2015-05-17 09:52:00
只能说受伤的不是自己儿子,都不会有感觉就是了。http://goo.gl/4jQVkb
作者: DMM (www.dmm.co.jp)   2015-05-17 10:03:00
本来还蛮喜欢他们的。现在真是一个鸟字形容!
作者: howlong (走路之神)   2015-05-17 10:04:00
原来布袋戏侵权可受公评之事猤能po呢哈哈
作者: pierre6957 (皮皮挫)   2015-05-17 10:16:00
同人作被告的最有名的应该是老任告某画师损及神奇宝贝的形象
作者: a98674 (刹棠)   2015-05-17 10:23:00
其实我是觉得各自的粉丝想法不一样,但我是觉得照他们的公
作者: EShensh (萧易玄)   2015-05-17 10:24:00
那次的展览,他们把层级从“侵权”拉到“网络争议”http://i.imgur.com/7SbPws9.jpg
作者: a98674 (刹棠)   2015-05-17 10:24:00
关FB走向 这样自己参展会有影响吧? 那为什么要处理成这样?
作者: jacktedrule (夜市兵权场~好像重开一)   2015-05-17 10:36:00
这家三味太过分了!
作者: piano1004 (piano1004)   2015-05-17 11:08:00
只要在网络上写出不是事实的文,又设为公开的话,即是刑法310条的加重毁谤,另要看是否为“强暴”行使,除了依法提出公诉,并可提出公司与个人民事名誉赔偿。这件事情不管内幕如何,大侠只要拿前次判决书与网页资料,这几乎是百分百成立的。法院在判决有他的逻辑跟证据为依,三堂的粉丝跟当事者还是不要火上加油了
作者: alvis000 (艾尔)   2015-05-17 11:24:00
这次事件让我彻底讨厌三昧堂
作者: denisemoon (湘月)   2015-05-17 11:41:00
抄袭私偶都会被告了,何况是金光霹雳?以前看到自创慕少艾这种偶就觉得很怪,只不过变换衣服
作者: a98674 (刹棠)   2015-05-17 11:42:00
如果真的再次要求赔偿,大侠会被黑更惨XD
作者: denisemoon (湘月)   2015-05-17 11:43:00
加点造型,就说是自创,那这自创也容易了吧
作者: a98674 (刹棠)   2015-05-17 11:43:00
大侠都火到想欺负玄玄了嘛XD
作者: denisemoon (湘月)   2015-05-17 11:44:00
反正都被三粉黑了,就求偿吧,给他们一个教训
作者: a98674 (刹棠)   2015-05-17 11:45:00
有没有人想寄网页存盘阿~ XD
作者: neverlight ((╴︵╴).z.Z)   2015-05-17 11:46:00
传统的产业想走进现代还是多请教一下法律专家吧只是支持者能不能接受呢?
作者: dtdon1699 (赤羽大人)   2015-05-17 11:49:00
虽说三昧堂的偶看的都觉得怪,不过还是希望和平落幕囉
作者: itachi0609 (紫苑)   2015-05-17 11:52:00
我还满喜欢三昧堂自创偶的 但这种态度让人不太爽事先知会或主动道歉 很难吗?
作者: a98674 (刹棠)   2015-05-17 11:53:00
要不要和平应该是取决于对方的态度问题XD
作者: LPJ723 (Forbidden)   2015-05-17 11:53:00
怎会不懂法?上面那篇自己觉得被侵权了不就马上举出法条...(ES大举的部落格第一篇),看完一系列这嘴脸真的有点难看...
作者: zingy (zingy)   2015-05-17 11:56:00
三昧堂根本是占霹雳和金光的豆腐,战甲版黑白郎君事件,就像小米这间三寨厂一样,根本是抄袭。
作者: neverlight ((╴︵╴).z.Z)   2015-05-17 11:56:00
懂法的意思是两方都懂 毕竟要辩赢聪明人很难 但是要辩赢无知的人更难
作者: LPJ723 (Forbidden)   2015-05-17 11:58:00
不过这现象好像其实也普遍的,法庭判了还是拼命耍小聪明...蛮普遍的*
作者: Hyakki (百万瓜夜行)   2015-05-17 12:10:00
用原创来占知名角色的便宜 还粉丝讨拍这嘴脸看了真…
作者: EShensh (萧易玄)   2015-05-17 12:26:00
作者: akrik (前男友)   2015-05-17 12:36:00
没看到这篇不知道原来是这样 谢谢原po
作者: piano1004 (piano1004)   2015-05-17 13:43:00
这样说好了,侵权是民事,所以只是牵涉财产的问题。但后续的态度是刑事,一旦成立是不得彻告,若到时候被判有罪又嘴砲,法官也会看你的前科。加重毁谤是一年以上七年以下,虽然说实务上多是判拘役,但是最基本的登报道歉是跑不掉的,大侠狠一点再补之后的民事诉讼,这样到一审走完至少要三年。就我看,大侠已经留一线了!
作者: j91380000 (没有菸抽的日子)   2015-05-17 14:50:00
同人要称为自创是有没有那么自我感觉良好...........
楼主: Laferriahong (妳不是真正的快樂)   2015-05-17 15:50:00
其实大侠的另外一个帐号还保留 自己找找就知道
作者: jabari (Still不敢开枪的娘娘腔)   2015-05-17 15:50:00
三味堂: 我,悟了! 自改‧黑白郎君!
楼主: Laferriahong (妳不是真正的快樂)   2015-05-17 15:51:00
一个是私人帐号 一个是公开社团
作者: samallan (闪云)   2015-05-17 16:23:00
擅自改作还公开展览,依著作权法第92条,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还可并科罚金,绝对不只是民事,OK?
作者: piano1004 (piano1004)   2015-05-17 19:00:00
okok……我想我的立场应该是这件事情是三味堂有问题,我不知道你在火什么。我闭嘴,你高兴就好。
作者: babywipes (婴儿洁肤湿巾)   2015-05-17 20:14:00
金光最棒
作者: inpisces (凋零花泪陌默落)   2015-05-17 20:21:00
看来是三昧堂侵权又不甘愿的抱怨,理解难过但内容太浮夸
作者: ahlolha (啊囉哈)   2015-05-17 20:29:00
改名叫抄袭堂啦 抄袭就没人讲话啦~~~
作者: dtdon1699 (赤羽大人)   2015-05-17 20:30:00
同人堂啦XD
作者: durian96 (老猴)   2015-05-17 20:40:00
本来就对这个团体没什么好感 利用别人的名字来吸引注意之前也一堆自创霹雳角色 搞得很怪没灵魂 还沾沾自喜版上还找的到三昧堂的海殇君和白云骄霜 看看那惨烈...
作者: bl0418 (夜猫型态)   2015-05-17 22:05:00
大侠:好像姓黄的脾气都很好.....我笑了~~要自创,就自己创造新角,何必都冠上别人的知名角色?原本也不需要走上法律这条路,但给了台阶还不下~~现在还反过来要靠网络集气黑金光~~~
作者: pilimovies (肛肛 你看不到筍筍嗎?)   2015-05-17 22:15:00
颇呵 昧是昧著良心的昧吧 棒棒堂算什么咖 自找难堪吧
作者: amateratha (保險的小朱)   2015-05-17 22:21:00
我提一下,不要真的以为台湾法院对310这一条很熟,很多时候明明你举证一狗票的证据证明对方讲的都是鬼扯,检察官就是扔给你一句‘仍属合理评论’就让抹黑者脱罪现在的检察官,根本没兴趣管你讲的是真是假,310这种要去厘清事实真相的,他们根本不想花时间去弄,判决书或起诉书上的理由都是抄来的,不同地区的不起诉书可以长的有七成像,就知道他们有多混!!!所以即便真的证明对方是在鬼扯蛋,真的可以在法律上讨回公道吗?就我的经验是:做白日梦比较快啦...X的!
作者: samallan (闪云)   2015-05-17 23:30:00
我只是就阐述有误的部份进行指正,毕竟智财相关法律的发展早就超越传统民刑事的区分法了,不然也不用特地设立智财法院至于加重诽谤这东西,毕竟界线很模糊,起诉要是失败还会被扣考绩,检察官就多ㄧ事不如少一事,不过还是可以委任律师迳行自诉的,当然费用也...
作者: amateratha (保險的小朱)   2015-05-17 23:48:00
自诉喔?我老实讲啦,一样混,法官的状纸借口跟检察官官的跟本有强烈照抄的嫌疑....不过起诉失败扣考绩这是怎么回事?能不能透露一下?
作者: tahohoe (勇往直前)   2015-05-18 00:30:00
为了出名而不断创偶本来就够奇怪的了 这种人也配作老师?
作者: a98674 (刹棠)   2015-05-18 00:49:00
其实是一群人哦……
作者: yumeconeco (喵是象形字)   2015-05-18 01:09:00
我不认为创偶有什么奇怪的,奇怪的是他们用别人的角色来创偶,我觉得这一点要分清楚。三昧堂将不少传说故事角色用布袋戏偶的型式来呈现,这是能帮布袋戏文化更加精进并能吸引其他人让他们对布袋戏感到兴趣的一步,这一点不应该也被抹灭掉。
作者: samallan (闪云)   2015-05-18 06:07:00
法官跟检察官都有考绩,法官考差顶多升等慢点,毕竟司法体系不因考绩解职,可是检察官是归行政院法务部管的,要是考绩太差...就跟一般公务员一样囉
作者: a98674 (刹棠)   2015-05-18 07:33:00
创偶推广与侵权应该是一码归一码的事。那这样也有个人创了跟三昧堂的产品说我是推广文化,感受又如何?这也不是侵权的理由
作者: denisemoon (湘月)   2015-05-18 09:54:00
大侠昨晚有说,根本没有钜额赔偿这回事,三昧堂只有负担诉讼费
作者: jackyc38x (强人铁忠)   2015-05-18 11:05:00
落幕是一回事 这篇文章就是记录一个真实的状态而已我不认为需要删掉 因为它就跟三昧堂那张公告一样 是记录
作者: pilimovies (肛肛 你看不到筍筍嗎?)   2015-05-18 11:10:00
连大侠自己FB都拿出这篇讨论连结了前面推文带风向的 要人删文的 双方自己的事 不要闹大不要闹大的啦 外人喊什么烧的 看来用意很明显了...
楼主: Laferriahong (妳不是真正的快樂)   2015-05-18 11:21:00
我早上看到大侠有转贴 也许我把个人粉丝团跟自用搞混了 但是我不会删文 因为大侠始终是被闷著打诸位道友想像力不用太丰富 我就是纯粹就事论事
作者: new8gi (新八机)   2015-05-18 11:35:00
没跟到,大侠的干文有存盘吗?
楼主: Laferriahong (妳不是真正的快樂)   2015-05-18 11:44:00
作者: a98674 (刹棠)   2015-05-18 12:37:00
大侠FB文存盘: 11月 http://imgur.com/Fzbacl75月的:http://imgur.com/KC487I6http://imgur.com/vxsJekM虽然大侠的文很容易被偏题,不过重点都出来了也就是11月三昧堂虽因为大侠的文将黑白撤展,但没有实质道歉吧
作者: crazy225drag (稳赢金太郎)   2015-05-18 12:47:00
看底下的留言 可以感觉出来大侠真的气炸了
作者: lost2011   2015-05-19 01:08:00
文没删,这文是在个人脸书里的,脸书名称就是 黄立纲另一个FB名称是 大侠(黄立纲)个人粉丝团...
作者: ke0119   2015-05-19 08:21:00
如果不是赔给金光的,那所谓的钜额赔偿金是哪来的?还有别的侵权官司吗?话说回来,若真被判赔偿,也是自己侵权在先呀。平常没事会被判侵权吗?
作者: bmw3633 (好梦璃)   2015-05-19 10:27:00
三昧堂那边 不是还特地弄三张照片说是偶迷送生日礼物慰劳那位老师支付巨额赔偿金 加油打气的贴文吗
作者: SINXIII (史家大闺女我的嫁)   2015-05-19 13:17:00
就是三那边认为负担诉讼费用就是赔偿金吧
作者: valentian (无聊)   2015-05-19 22:45:00
这篇倒底要不要爆?
作者: nettogrof (恭介般的优柔寡断)   2015-05-19 22:52:00
给它爆!
作者: zanahoriaz (...)   2015-05-20 19:40:00
之前也看到有人把"封神英雄榜"白发妲己剧照转贴到三妹的粉丝专业,还暗指"封"抄袭三妹开始骂26山寨。但殊不知"封神英雄榜"跟十几年前的中视台剧"封神榜"是同一名制作人,简某版妲己十几年前就是白发白衣狐狸造型了,整个本末倒置,有点好笑![注]骂26山寨的是三妹的粉丝;三妹只回复: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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