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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1380 (雪)
2011-05-19 14:33:19比赛费用:每人3600元〈含两天一夜食宿,装备枪枝及旅游平安保险200万元〉
漆弹每箱2000发1200元整〈由各队自行视所需数量向大会购买〉
比赛时间:2011年6月18日上午8点30分至6月19日下午3点止。
比赛地点:YMCA石城营地。
比赛内容:以时间结束时夺得最多队旗之队伍为优胜。
优胜奖品内容:优胜队伍可得10人份之PROTO面罩及奖章。
比赛内容概述:参赛全员限制40人,分4队顾守4营站,各营站均有固定点供摆放队旗及库
存漆弹,各队均可派员抢夺他队队旗及漆弹,再比赛时间中大会亦提供2个额外任务,若达
成者亦可取得额外队旗与额外武器可供使用(烟雾弹及手榴弹),比赛彩一发阵亡制,中弹
区域分为头部及除头部外包括脖子之身体其他部位,以下简称头部与身体,中头部者须
待在随队主裁判官旁20分钟不得参战,中身体者须待在随队副裁判官旁边5分钟不得参战
,每队配有随队裁判官主副两名,比赛活动中之判决以随队裁判为主,比赛若有违反比
赛规则者、不服从随队裁判官者、攻击者或以随队裁判官为掩体者,随队裁判官可对该
员提出警告‧警告三次者是同自行弃权比赛无效并须立即离开场地不得异议,且大会将不
予以为退费,若有争议则可于休战时间向大会申诉,大会设有主审4名,将不定时巡逻于
各营站以处理相关争议,所有参赛选手于赛前需签切结同意书以表同意比赛规则并愿服从
大会判决,若于赛后有争议者,则大会承办单位与异议者均同意以台北地方法院为第一审
理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