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15953

楼主: rocfrank (roc_frank™)   2014-10-29 08:37:31
【检举人 】
rocfrank
【检举对象】
1.musashi0839 SmokingFrog
2.theseller
【检举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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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KJrlKvo (PublicIssue) [ptt.cc] [参选]theseller │
│ 文章网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14486996.A.E72.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116 Ptt币 │
└─────────────────────────────────────┘
●15953 m6310/28 theseller □ [参选]theseller
【违反板规】
1.musashi0839 SmokingFrog
[公告] 多重帐号管理办法(2013/11/11修订)
三、共用帐号禁止条例
1. 依据《本站使用者条款》,帐号不得移转、出借,或与他人共用。
(2) 被检举者需有下列行为:
多人使用同一帐号且有积极作为,包括担任公共职务、管理板务、
闹板、洗钱等。其他未列举事项则由帐号部认定之。
出借帐号证据一
┌─────────────────────────────────────┐
│ 文章代码(AID): #1KJt_5oH (ALLPOST) [ptt.cc] Re: [检举] PublicIssue lamda │
│ 本看板目前不提供文章网址 │
│ 这一篇文章值 295 Ptt币 │
└─────────────────────────────────────┘
●81555 10/28 SmokingFrog R: [检举] PublicIssue lamda 扩… (DiscuService)
出借帐号证据二 已有明显管理板务之行为
┌─────────────────────────────────────┐
│ 文章代码(AID): #1JaIt2kZ (PublicIssue) [ptt.cc] [板务] okcool站长暂管Pub │
│ 文章网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02023362.A.BA3.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56 Ptt币 │
└─────────────────────────────────────┘
● 6663 7 6/06 SmokingFrog □ [板务] okcool站长暂管PublicIssue板
作者 SmokingFrog (冒烟蛙) 看板 PublicIssue
标题 [板务] okcool站长暂管PublicIssue板
时间 Fri Jun 6 10:55:58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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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常山七次郎,跟学生借帐号发文。
因为要申请PublicIssue板的共用匿名帐号PublicIssue9,
出了一些差错,因故老夫暂无权限管板,
已经向站方反应,会尽量快点解决此问题。
若板友想要检举违规,请站内Gasbomb(虚空雷神兽)或okcool(站长)。
这两天有检举的板友很抱歉,老夫现在没有办法处理板上的问题。
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 敬上
作者: r13974682 (UU)   2014-10-29 09:30:00
感觉是没有改推文啦 另外有没有共用 就不知道了往上慢慢爬推文 或许你会找到你想看到的
作者: HermesKing (Hermes)   2014-10-29 09:53:00
应该是没改,他们指的是 DiscuService 的文章
作者: litcurler ( )   2014-10-29 11:27:00
要依第七条处理要提供自行备份的纪录
作者: Miule (Miule)   2014-10-29 12:01:00
继续恶用板规闹板啊
楼主: rocfrank (roc_frank™)   2014-10-29 17:13:00
老夫君 你完蛋了 来个欢呼吧! X,DDD,DDD,DDD赶快投降输一半 自请水桶吧! 七天后此案单独上诉修正 改为三天后
作者: theseller (我不安定我流浪)   2014-10-29 17:33:00
很好奇你这种毫无查证就乱指控我的检举,会被怎么处理本人坦荡荡欢迎来查,要是我没改推文阁下要自请水桶吗?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鬍鬚張))   2014-10-29 17:52:00
就板规第四条阿EX3阿 52周
楼主: rocfrank (roc_frank™)   2014-10-29 18:36:00
是否有修改其上述两人之推文 还请一并查询<=并无乱指控经板主要求改为五天后 无回应4号就送 请注意 本鲁跑组务是家常便饭的小组长会怎样判 我不知道 但若移送帐号部两个id都有事的
作者: theseller (我不安定我流浪)   2014-10-29 18:47:00
你要检举常山我不管,但我仅修改我内文笔误,就栽赃我改推文。你有截图证明吗?是改了哪行推文?这不叫污蔑?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鬍鬚張))   2014-10-29 18:50:00
反正板务回复正常后就是板规第四条送过去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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