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atocat (Kato-cat)
2017-11-20 23:04:22刚刚在FB发生一件让我十分困惑的事 为什么会有人因为被社团的管管分享文章
而恼羞提出了版权问题 怪了 我记得FB的分享功能并不会触及版权问题啊OuO
还是有特定条件什么的吗? 或是想黑人想昏了头(′‧ω‧)?
https://i.imgur.com/BCwCnz8.jpg
作者:
ARNOwww (阿诺笑)
2017-11-20 23:10:00去fb问啊
作者:
GIBBLUE2 (B L U E)
2017-11-20 23:11:00这里没挂
作者: hunter73 (小笼包) 2017-11-20 23:17:00
走错板了
作者:
FuYen (赴宴)
2017-11-20 23:20:00《登入次数》6 次
楼主:
katocat (Kato-cat)
2017-11-20 23:22:00小的认为这边的乡民们比较知道事情对错 所以来这发问造成你们的不便 不好意思
就ptt来说 分享转载 要经过原作者同意阿 不知道怎么规范的FB 不知道怎么规范的
楼主:
katocat (Kato-cat)
2017-11-20 23:30:00因为就fb那位楼主所说 分享文章没经过发文者同意有触及版权问题
FB规范拿出来看就知道了,苦大师这个站得住脚,没挂那篇作者还要硬说律师怎样的,听了都笑死,还关回复
作者:
XLcock (特大懒叫)
2017-11-20 23:36:00如果盗文X那句骂太难听 还可能会被大师反告
作者:
kokjij (秋田友人)
2017-11-20 23:41:00大概是原楼主有看过大帅的五十道阴影懒人包吧
作者:
balsr (windfighter)
2017-11-21 00:00:00这根本版有关系吗
作者:
APM99 (血统纯正台北人)
2017-11-21 00:06:00涂掉的字如果是脏话之类的 会被告吧多学学奈奈 被告四次后就不直接骂脏话了
楼主:
katocat (Kato-cat)
2017-11-21 00:08:00毕竟发生的是吃鸡社团 当然就来这边po文询问 不然不知道要去哪版问了…APM99 度的
作者:
balsr (windfighter)
2017-11-21 00:13:00看你的标题就知道其心可议 要问也是去PttLifeLaw
作者:
APM99 (血统纯正台北人)
2017-11-21 00:22:00不用去哪版问阿 找个念法律的朋友问就行了像我被告四次中三次都没事一次要写悔过书而已
里面还有一个更搞笑的说非公开社团不算公开场合 被纠正还要凹
作者:
ba770a2 (BBTA2)
2017-11-21 00:44:00你是不是那个刚验证成功的啊
楼主:
katocat (Kato-cat)
2017-11-21 01:03:00不是
作者:
jack821215 (我超爱Elsa Elsa我老婆)
2017-11-21 02:59:00看古大社团的也是堪忧
作者:
Seckel (Gestaltungsrecht)
2017-11-22 15:55:00脸书=87集散地 你还懂来这 算不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