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湖国小揪团;
上周的揪团人数也是约28人,
而本周的主揪,也就是本人=在下=小伍
在本周12月10日星期三有事情(贵人饭局),
所以我的主揪暂停乙次,
希望大家不要太想我了,
假设有其他人想享受主揪的快感,
可以在星期三下午五点前跟我联系借球跟号码衣。
联络:小伍0935-963918
接着有来上周内湖国小揪团的,
都知道上周发生小遗憾的事情,
也就是平常会开三个大灯,
上周却只开一个大灯,
导致踢球状况其实是危险的。
内湖国小从非常久以前就拥有两个手球场场地,
又有球门,名义上说明每周一三五都会开灯,
但是从很久以前晚上踢球的风气一直无法提升,
就是因为有时开灯的状况无法稳定。
有鉴于只开一个主灯,
我隔日有致电于学校想说明固定租借,
租借原因只求保障固定有3大灯可以使用,
果然学校行政人员说明四个老套疑虑:
1.租借出去怕有营利行为
2.晚上属于开放市民运动用,怕租借出去会影响市民使用空间
3.因为假设是租借用来踢球,怕球会随时砸到跑道上的人
4.场地当初不是设计为足球场地使用
这四个老套疑虑,
因为我很早就能想像学校单位会有这回答,
所以前三个疑虑我都做好回应堵他们嘴,
但是到第四个疑虑,
行政人员就使用大决,
说明我们可以提出申请,
但是到校长那关很容易因为这个理由就退掉了。
我看样子可能又要找有力人士,
基本上有力人士硬要找都找得到,
可是背后所附带的风险是什么?
内湖团的各位真的需要动用到有力人士ㄇ?
各位大大可以给点意见,解决这永远无解的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