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规 v0.9

楼主: suhorng ( )   2013-10-14 01:12:18
大家好,我是新上任的实习板主 suhorng。
这里我将板规做稍微的修订,完整板列表如下:
关于大致修订的内容,会在下一篇做简介。
-
板规v0.9 2013/10/14
本看板分为三大主题:
1. (程式语言|编译器|直译器)的理论、设计与实作
2. 各个程式语言间的设计与实作比较
3. CompScience 内暂无专板的程式语言相关讨论
一般性:
1. 请遵守成文或不成文的网络礼仪。
2. 禁止作业文,一律直接删文处理,并备份至精华区:
若询问问题只有题目/需求/求解答/求程式码,
而没有提出自己的想法,或描述自己遇到的困难、或做过的尝试,认定为作业文
3. 其余不符合本板宗旨的文章,经通知发文者,
得删除并备份于精华区。
(判定准则皆为板主自由心证,辅以板友意见。)
4. 对于一短期有大量文章之主题,
若流于笔战/无意义或无交集之内容重复发表,
全串禁止回文 3~7 日。
[如 Math 板 0^0 系列文与 0.9999... 系列文]
6. 原则上一行推文可以表达完的事,
不允许新发表回文,但距离较远的文章不在此限。
(若要确切地说,与原文章相距大于10篇即允许。)
6. 不可未经推文者允许,擅自删除/修改他人推文。
程式语言的比较之主题:
1. 不可针对人类发出批评。如:使用 AA 语言的人都是白痴。
2. 不可光提出批评而不发表理由。如:反正 BB 语言就是烂。
3. 以上违反者将直接删除该文并备份于精华区,
同时视情况给予警告。
[建议: 讨论时推荐针对语言的特性/设计,
有比较明确客观的对象.]
少数民族语言的相关主题(CompScience 内暂无专板的程式语言):
1. CompScience 内有专板者不可单独讨论,违反则删除并备份于精华区。
2. 避免讨论 IDE, 或是任何形式的编辑器或开发环境。视情况处理。
  补充说明:
  例如:“如何建立专案?”、“如何开启新档?”、“编译的按钮在哪?”
  此等主题离题太远,视为不符合看板宗旨。
  比较微妙的部份是,IDE 直接涉入程式语言的部份,
  (e.g. 对程式的分析),勉强可以算是符合看板宗旨。
板主需遵守的水桶规则:
1. 板主必须于于对应文章推文警告,或公告警告。
警告累计二次者,第三次再犯得水桶。
2. 情节轻者 1~3 日,
严重者可至 7 日。
若严重闹板者水桶两周。
作者: banacorn   2012-09-28 00:53:00
哈囉~
作者: NilPtr (神奇的空指标)   2012-02-13 19:36:00
你好~
作者: halou (洗勒哈喽)   2012-09-15 10:43:00
x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