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a5hf1ow (cashflow)
2025-04-24 19:08:20更新3
补充第三篇的已删文(乔分局)
https://x.gd/Mf3sF
【强调】
本文用意旨在?
既然备份了苦主文章
那当初推爆的法律建议文也应当被备份
毕竟大家都推爆也鼓励提告
可能也是造成事后妥善处理的因素(我持否定)
【想法】
很多人说,不建议提告就是洗地仔,
但问题是,证据充足不?
苦主一开始上来的时候,就已经与店家有所沟通了,
放上来的图片也就一部分,乡民们只看到部分证据,
就觉得一定告得成伪造文书、诈欺?
你确定苦主没有说出不利己的言论?
又或者可能店员一开始其实有说清楚游戏规则?
(如当事人间同意后续改单会先询问)
又或者可能苦主明知原订单已经成立,
后续你改单我就闹,反正你也没录音?
当事人有没有修改订单的权限条款?
我相信大家不认同店家的行为,
但真的诉诸法律,结果对苦主一定有利吗?
证据之所在,败诉之所在,话人人都会说,
败诉的责任却是告诉人在扛。
真的遇到这种状况,在与对方对话"之前",
请直接上来发问该怎么做(说)比较好?
才能避免已经做出不利己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