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w7931425 (我不知道)》之铭言:
: 标题: Re: [情报] 光世代500M/1099 300M/999 正式开跑
: 时间: Thu Jun 30 14:53:39 2022
:
: 先澄清,我不是果农喔XDDD。
: 再来,中华降价为何要看NCC的脸色?
: 错了,实际上是要看其他业者的脸色,
: 当中华要降价时,其他家就透过NCC施压中华不给活路,
:
: 而那些拿着一类电信牌照的公司,
: 却是拿着牌却又不挖路埋线,结果狂吃中华豆腐,
: 到头来变成有拿一类电信执照,却做二类电信的事情
:
: 现在却变成中华挖路埋线,其他业者分著吃
: 台湾网络环境要健全,
: 就要靠NCC要求那些拿着牌的公司,做跟中华一样的事,
: 但有可能吗?
部分非中华的一、二类电信业者吃相难看从20几年前就是如此了
老一点的人都知道中华电信前身是交通部电信总局,是交通部的三级机关
那时候与电信有关的建设都是国家出钱,所以就算你住在深山只要有办法国家也要把铜缆
和设备拉到你家。所以现在的铜缆基础建设基本上都是在当时的环境下由国家出钱盖的
。不过最早电话刚出现时也是要自己出钱拉线,一个电话号码大约是当时的台币4~5万(能
不能申请到还要抽签)。要等到国家帮你拉最后一哩线已经是10~20年后的事情了
后来到了1990~2000年时期台湾加入WTO,所以开始推动电信自由化(也就是所谓的电信三
法),将电信总局拆分出监管机构(NCC)和公司化的营运机构(中华电信),同时开放固网执
照,亚太(东森)、台哥大、远传也大多都是在2000年后陆续成立
那先前国家盖的铜缆和设备要怎么处理?在199X年政府召集国内电信业者提议成立铜缆局来
共同买下并持有当时国家建设的铜缆和设备,不过那时候大多数业者认为以后是光纤的时
代谁还要用落后的铜缆。所以没人要铜缆,最后政府就叫中华电信出钱把当时国家盖的铜
缆和设备吃下来(早期中华电信是国家100%持有的国营事业,是在陆续几年才把持股比例
降到现在的35%,国家要你吃大便你也得吃)。到了2000年后其他业者准备铺设光纤,但当
时光纤还是相当昂贵的线材,很多业者的资金根本无力建设。加上还遇到互联网泡沫化
在互联网泡沫化时代,固网业者还没股票上市所以就使用出售股条的方式来吸金。但
吸金的钱没有反应在建设上面,反而是收到自己的口袋衍生出掏空案,老一点的应该知道
力霸案和太电案在当时闹得有多大(亚太前身是力霸集团成立的东森宽带电信,台哥大
前身是太平洋电缆成立的太平洋电信)。而互联网泡沫化在2000年3月13日泡沫破裂,
那斯达克指数在6天内掉了9%,跟互联网有关的业者倒的倒,破产的破产。所以台湾的
固网业者也暂缓光纤建设(不过互联网泡沫化还是有业者能存活下来,像是Netflix、
Google、Amazon、eBay和PayPal...等等)
这个时期使用铜缆的ADSL技术成熟,2002年中华电信以HiNet品牌推出ADSL固网业务。所
以这时候那些业者不要的铜缆又变成黄金,但那些铜缆早就被中华电信吃下了。所以想要
铜缆的就只能跟中华电信租,这些业者就开始向NCC哭夭说中华电信垄断最后一哩的市场
以前你收到的帐单会看到ADSL电路月租费和上网费,基本上这个电路费会进入中华
电信的口袋。上网费是进到ISP业者的口袋(所以当你申请中华电信的固网会有电路编号、
HN帐号、电路月租费和上网费的原因就在这里,不过现在大多不会显示在帐单只会在合约
书和牌价表内出现)
所以不要骂中华电信垄断阿,当初是你们不要的垃圾要中华吞的。这些吸血鬼只知道跟中
华租电路也不肯自建和维护电缆,只要中华电信向NCC提出降价就被这些吸血鬼骂。然后
这NCC也顺这些吸血鬼的意要求中华电信与其他租户议价
到了现在中华铺设的光纤已经是公司化后才开始铺设的,并不是像铜缆一样是拿人民纳税
钱舖的。结果NCC还是强制要求中华电信以成本价把光纤租给其他业者。还是要中华电信维
护光纤,你就知道NCC有多恶心
节录隔壁版的旧闻
https://www.ptt.cc/bbs/Broad_Band/M.1316735386.A.88B.html
电信法修法紧锣密鼓,有学者直指这是针对中华电信,业界私下也不
避讳这就是“中华电信”条款。修法后,中华电信将被宣告为“市场主导
者”,被迫向其他业者提供成本价之用户回路、光纤网络出租、开放管线基
础设施等共用服务。此外,拟采取“业务功能分离方式”,将固网业务独立
出来,中华电信虽保有固网业务之所有权,但无法拥有经营权。
据了解,中华电信内部对部分修法内容相当反弹。针对NCC要将中华
电信建置的光纤网络以成本释出其他业者租用,中华电信认为,民国88年开
放固网业务竞争时,共开放三家新业者,三家都有自建光纤网络义务;但近
三年每年固网投资,其他两家都只有10多亿元,只有中华电信投资达200多
亿元。
这是10年前NCC要中华电信尽到市场领导者的“义务”,呵呵
在这篇也有提到当时民营业者经营固网时的法规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825/91798.htm#ixzz28klQPi8g
固定通信业务管理规则
第20条:
业者必须向政府申请网络建设许可证,年限为六年
第22条:
申请经营综合网络业务者,于网络建设许可证有效期间内,应自行建设之市内网络用户门
号或用户通信埠(port)或用户门号及用户通信埠组合之系统容量,依其申请时程,应符
合以下规定:
一、中华民国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止申请者:至少一百万门号。
前项门号及通信埠之建设,应包括交换设备及连接用户终端设备之“用户回路”。用户回路应具备双向传输功能并应至少建设至路边接线箱(Curb)或到户。
而政府订定的最低资本额是400亿元,当时东森宽带(现亚太)为657亿元、新世纪资通(现
在被远传收购)为475亿元、台湾固网(台哥大)为922亿元
中华电信1996年公司化时资本额只有964.77亿元,实际上有在铺光纤、维护缆线的业者大
家都知道是谁了吧
不过到光纤时代还是有几家业者会自建光纤线路,像是台北智慧光网、大大宽带、全国数
位和北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