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PO文章 店家的后续来了
以下正文
真不好意思
歹戏拖棚
没想到2月份提告
一直到11月份才收到传票
警方终于蒐证完毕
可以跟大家见个面了
米特3C数位重申
我们没有聘请"董书豪"
担任我们工程师
此人在外一切行为皆与米特无关
特此再次澄清
并且
如未查核事实就在网站上散布于众
非事实之叙述情节
并非无罪可罚
尤其是导致伤害名誉
我们爱惜商誉
我们没有做的就是没有做
一切就交给法院来裁定
后续结果会持续更新
相信大家的眼睛是明亮的
感谢大家的支持
谢谢你们!!
#第310条-妨碍名誉
#第313条-毁谤
#第210条-伪造文书
https://i.imgur.com/aoK1ITD.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