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目前管板风向来说管制youtuber比较有积极性的,大概是表特版的张家兄弟事件。
不过这个并不是很好拿捏。
2.目前的处理态度是
a.如果youtuber或其他直播平台实播主有利用抽奖作为宣传。
b.厂商利用赠奖方式作为以youtuber或其他直播条件上面作为宣传的作法。
而使youtuber本身自厂商获得利益者。
*.但若是参与活动一阵子之后自己的心得开箱文就不列入b.
以这两点为处分基础。至于youtuber与youtube广告投放的机制,并不在此限。
3.现广告文主要是以下为主。
a.商业广告文。
b.贴贴赚。
c.诈骗连结。
d.板务主观判断。
由于心得陈述上,实况与制成影片对于文字叙述来说太少,
这边会讨论增加对文字的要求量,或是结论必须部分或全部以文字方式陈述本板文章内。
若板友有意思对分享心得的各种演进有任何意见,都欢迎来信或推文等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