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太扯 没拿出发票竟不给保固

楼主: serialhon (人生如梦)   2016-11-12 07:28:02
壹动画】太扯 没拿出发票竟不给保固
2016/11/12 06:25 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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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坏了要退换货,店家竟然要求提供当初购买的发票,才可以提供保固,但商品已购买多年,或发票早已遗失,作为统一发票兑奖证明,消费者根本找不到发票,也太不合理!
有消费者购买商品不到一年,当商品发生问题,需要店家的保固服务,店家称消费者未拿出当初购买的发票,因此不认保固,对此,消保处副处长吴政学表示,发票只是其中的一种方式,只要可以证明是在原店家购买的,不见得要发票,可以出示支付凭证,调刷卡纪录,不应该硬性要求要凭发票才能保固,且在当初购买时,必须提供当初为在此店家购买的证明,店家更应该要给保固证明书。
宇轩法律事务所廖芳萱律师也说,消费者的发票可能因为购买多年而遗失,或作为兑奖的用途,因此只要消费者只要可以拿出,足以证明双方购买行为的证据,商家就应该要提供保固给消费者。
廖律师也提到,根据《消保法》第25条,在购买商品时,企业应该主动出示书面保证书,保证书上要明确写出:
一、购买商品的名称
二、经销商的名称
三、购买交易的日期
为了避免店家坚持要发票的状况,消费者只要拿出当初的购买证明及保固书来证明跟商店购买的,店家就应该要提供消费者保固,才不会对消费者显失公平。(撰文:徐子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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