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3个星期的时间 (久到我都快忘了这件事情XD)
于7/12下午5:47接到疑似大陆口音的女子来电
"你好 我这里是立光科技 关于您电源供应器烧毁事件 我们已经回复至您的信箱
请您去看看喔 谢谢"
嗯 事情发生至今已3个星期 就来这样一通电话 好吧
信件内容主要是一个附件 分别是
01.高雄市政府消费服务中心的公文
02.行政院消费申诉及调解案件管理系统的内容 2-1
03.行政院消费申诉及调解案件管理系统的内容 2-2
04.消费争议申诉调解回复 2-1
http://i.imgur.com/KInWtwb.jpg
05.消费争议申诉调解回复 2-2
http://i.imgur.com/CN5TpQ3.jpg
共计5个扫描档
因为重点是公司的回复 所以我就先贴上回复的扫描档
有需要其他我可以再补上
立光科技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希望我在网络上回复真实状况
那我就说明一下
01.去电该公司时 我说明了"冰风暴电源供应器"烧毁的情况 并询问公司是否有应变办法
之后第一句话回我"这是人为因素"并告知平日使用需保养 公司可以帮你换接头让你继
续使用 绝对无安全顾虑
从头到尾我都没有提出要"更换一个新的电源供应器" 这是怎样脑补出来的情节呢?XD
说得好像我是一个会为了售价550元的电源供应器 去卢该公司的奥客..
用电脑这个久了 用坏掉的电源供应器不计其数 从来也没有想过要为了过保的烧毁电
源供应器去要求换新的 真的有够妙的 遇到这种情况 一般来说 大家都是先了解怎么
会烧起来 这不是比较重要吗? 毕竟是烧起来的状况 幸好没有延烧啊...这是很严重的
情况吧?
02.回复里面更提到说"若不换一个新的电源 我就要PO文到网络" 不论是网络或是申诉案
件里 我都没有提到过我因为这颗电源供应器而损失了哪些零件 任何零件都比这个电
源供应器价值还高 去电时 若是真的要求赔偿 我怎么只要求换新的供应器呢? 说得
我好像在威胁该公司似的 单是这一点 真的就很无言
03.事情发生至今 进一步了解一下该电源供应器是否有任何设计瑕疵 我想一般都会这样
进行处理的 而该公司的回复 "消费者可自行送电脑公会检定 如果是我司问题造成
我们会负担全部费用 但如果不是 或是责任各半的话 就负担各半 此案我们连电源
都还没收到就被提出换新的要求 我司实在无法接受"
可是 我都没有接到 该公司要来实际看看产品烧毁状况的联络啊..要我自行送鉴定 也
来电话或来信说明一下吧
04.去电时 在谈话要结束时 我有询问跟我接洽的先生 "我可以将我的案例PO网让大家了解
一下状况吗? 他说"好的" 所以我才将我的状况分享给网友们了解的 把事实PO网 被说
成在未审先判....XD
05.希望我的案例 能让大家消费时睁大眼睛XD